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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份额,法院在分割遗产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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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5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 对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进行特殊照顾。

录入:敬竹 添加:200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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