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图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婚姻家庭权益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时,可否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时,可否进行调解?

作者:
来自:
人气:2073
2007-01-25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 无效婚姻从开始就没有效力。

录入:敬竹 添加:2007-01-25
<<上一条 >>下一条
友情链接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20中国盲人协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