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未婚男女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opyright @ 2005-2020中国盲人协会版权所有
鲁公网安备 37069302001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