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图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婚姻家庭权益 /收养应当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收养应当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作者:
来自:
人气:3267
2007-01-25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办理登记是收养合法生效的必备条件。

录入:敬竹 添加:2007-01-25
<<上一条 >>下一条
友情链接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20中国盲人协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