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和普通小学附设的学前班,都应当积极招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应根据需要开设残疾儿童班,特教学校、儿童福利院也应开设学前班接收残疾幼儿,并与家庭结合,开展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早期康复。
● 根据北京市目前的政策规定,每个区县都应当有一个能招收轻度残疾幼儿的基地,并且已经开展轻度残疾幼儿随正常班就读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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