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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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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5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来讲,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 很明显,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其未超过诉讼时效受理,那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对仲裁时效为60天的规定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即丧失了胜诉权。

录入:敬竹 添加:200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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