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服务业、公共设施、娱乐场所的出入口,应设有方便残疾人行走的坡道;
(2)城市道路的十字路口、人行横道的路牙处应设坡道;
(3)主要商业街、人行横道、公共车站应铺设盲道;
(4)主要商业街、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应设有方便盲人行走的交通音响信号;
(5)市区道路中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路面 应防滑,并设上下两层扶手栏杆;
(6)住宅、宾馆内应有残疾人可使用的房间和相应设施;
(7)公共厕所内应设残疾人专用的厕位;
(8)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停车场应设残疾人车位并有明显标志;
(9)自行操作的电梯内,应设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按钮和扶手栏杆;
(10)各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在出入方便处应设有残疾人使用的轮椅席。
● 残疾人要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去公共场所活动是一种必然的途径,因此,重视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建设是无障碍建设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