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图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消费者权益保护 /什么情况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作者:
来自:
人气:5038
2007-01-25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侵犯人身权的民事责任另外作了专门的规定。

录入:敬竹 添加:2007-01-25
<<上一条 >>下一条
友情链接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20中国盲人协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