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是指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裁定债务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前先行履行义务。
● 一般情况下,执行是在案件审理完毕、判决生效以后进行的,但对于有的案件来讲,如果等到判决生效后再执行,他们的生活就难以维持,生产和经营将受到严重影响,或被告实施的一定行为将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先予执行正是为了保护这些特殊情况的原告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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