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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世明同志在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专门协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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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9

 

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积极推动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活跃
—在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专门协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吕世明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

      我受理事会的委托,向第四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2004年专门协会工作和2005年专门协会工作要点。

      2004年专门协会工作

      过去的一年,各级残联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中国残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的方针,以及邓朴方主席关于“三个活跃”的指示精神,加大了专门协会工作的力度,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批思想素质好,有专长、有能力、有开拓精神、热爱残疾人事业的优秀残疾人及其亲友骨干被充实到各级专门协会领导岗位上来。专门协会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自身潜质不断发挥,新的举措不断涌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活动日益丰富多彩且各具特色。专门协会与残疾人事业相融合,“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日益加强,桥梁、纽带作用日益凸现,在残疾人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专门协会四届二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了全国专门协会工作的开展

      为贯彻第四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3月至10月,各专门协会分别在广州、绍兴、哈尔滨、青岛、上海召开了四届二次委员会会议。会议充分发挥了各协会的自主性,得到各地残联和与会代表的理解、配合以及会议承办方的大力支持。邓朴方主席对会议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发扬民主,第二要增长才干,第三要教育自律;王新宪书记、汤小泉理事长等四位会领导分别亲临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主席团6位副主席分别参加会议。这次会议成为具有“三个活跃”典范意义、承前启后推动地方专门协会工作的重要会议,为专门协会工作打下一个良好基础。

      会议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一是充分显示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高度重视,起到了示范作用,提高了地方残联对专门协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推动了地方专门协会工作的开展;二是省级协会主席通过学习先进经验,探讨工作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思路,学有了方向,干有了信心;三是与会代表进一步了解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状况,加强了相互沟通、理解和支持,增强了责任感;四是通过民主程序,讨论通过了《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为专门协会工作规范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工作规则》明确了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定位,使各专门协会开展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各专门协会在残联的领导下发挥应有作用。

      会议之后,各省掀起了贯彻会议精神的高潮。有些省市召开了委员会全会,或是举办了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培训班,或是因地制宜,以各种残疾人节日为契机,开展各类活动,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和落实。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1、组织建设进展迅速。“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区以上残联要建立健全专门协会”、“县(市)达到50%”的目标。根据2003年底统计,全国省级残联除西藏自治区(建立了盲协、聋协和肢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聋协、肢协、智协与精协二者合一)外,都已建立健全了五类专门协会(海南省智协与精协二者合一);县级残联有55.1%建立了专门协会,已完成“十五”计划任务;地级市和市辖区只有66.2%建立了专门协会,距“十五”计划纲要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中国残联向全国印发了地方专门协会组织建设情况通报,将地级市和市辖区专门协会组建作为2004年的重点工作。

      根据2004年底统计,目前地级市和市辖区5类专门协会合计已建4470个,占应建数的77%,较2003年提高了10.8个百分点。其中:盲协占80.4%、聋协占80.1%、肢协占84.4%、智协占67%、精协占67.4%。智协与精协二者合一的有65个。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河南等省市已完成“十五”计划纲要规定的任务;上海、山西、吉林、甘肃、新疆等省区已完成“十五”计划任务的95%以上。

      经过不懈努力,16个省级盲协主席、副主席,15个省级聋协主席、副主席相继进入了省级残联的理事会,有的成为专职盲人、聋人理事,进一步增强了残联组织的代表性。

      2、制度建设初见成效。第四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的《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各专门协会四届二次委员会会议分别讨论通过,由中国残联正式印发。各省专门协会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普遍建立了会议、调研、值班等多项工作制度,相应制订了本省的《工作规则》。使专门协会的运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促进了专门协会找准各自定位,履行各自职责,依照章程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例如《工作规则》中的理事会与专门协会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协调有关工作,研究并确定专门协会工作计划、听取意见和建议等,使理事会进一步密切了与各类残疾人的联系,了解了各类残疾人的需求。而各专门协会通过联席会议向理事会反映各类残疾人的需求、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理事会落实到各业务部门,使专门协会工作和残联工作有机融合,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在制度建设方面,有的省市将专门协会工作进行分解,把专门协会组建、经费、场地、人员、开展活动等内容纳入到残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中,并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动各项工作。有的省市专门协会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底有总结,区县专门协会结合自身特点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还规定了例会制度。有的地方则实行了“委员问责制”,对落实任务成效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利的大力督促。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促进了专门协会工作的开展。

      3、工作条件逐步改善。在各地残联的重视和支持下,专门协会的工作条件也逐步得到改善。一批省级残联陆续设立了专门协会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有了固定的经费和场地。广东省各专门协会有180平方米的办公活动场地,办公室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平均各协会每年有10万元工作经费;北京市各专门协会有3间办公室及配套办公设备,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协会每年有5万元活动经费;上海市、区都有协会办公室,经费除规定的以外,专项可另外申请,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辽宁省成立了专门协会办公室并由盲、聋理事从事专职工作,积极推进各市也相应成立专门协会办公室;河北省残联领导协调财政每年为专门协会拨付工作经费,成立了协会工作办公室,解决配备了办公场所和设备;甘肃省采取积极措施成立了专门协会办公室,安排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云南省各协会每年有5万元工作经费,省级专门协会工作试点单位是全国最多的,省政府对残疾人工作也给予特别重视。

      三、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试点工作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要认真做好专门协会试点工作的精神,对专门协会试点工作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本着“以基层为重点,城市先行”的原则,发挥好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典型引路作用,在2000年启动专门协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4年又扩大了试点范围,共确定48个试点单位,使试点工作覆盖到全国各地。这些试点单位的特点是,残联领导重视支持专门协会工作,专门协会组织健全,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在本省乃至全国工作中都是比较突出的。中国残联通过与试点单位建立热线联系,在基层调研时重点关注试点单位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在各专门协会四届二次委员会会议、工作简报和中国残联网站向全国进行宣传,使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目前各省也纷纷启动省级专门协会试点工作。

      同时,中国盲人协会法人登记试点工作也已报民政部进入审批程序,有助于更好地体现中国残联的“代表”职能,使“民”的作用得以更好的发挥,进一步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发挥好“代表、服务、维权”职能,积极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

      一年来,各专门协会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找准定位,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发挥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专门协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活动,使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活跃起来。各类别的残疾人团结在专门协会周围,各专门协会团结在残联周围,使残联组织更具代表性,专门协会组织更具生命力,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喜人局面。

      1、围绕残联大事业开展工作。专门协会是残联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残联的中心工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合作,与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整合,充分发挥专门协会“民”的作用,积极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业务在各个领域的推进。如中国盲协为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探讨盲人就业新渠道,与教就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等部门共同举办电脑师资培训班,心理咨询师远程网络培训班,进行电脑盲文代码符号的研究整理。中国聋协与教就部共同印制了《中国手语调查问卷》,要求各省残联对特教学校聋生、社会成年聋人、聋校教师、手语翻译以及热心学习手语的健听人进行问卷调查,同时通过中国残联网站公布调查问卷,征集意见。中国肢协为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进程,和维权部共同在哈尔滨助残日当天举办“残疾人驾驶汽车体验交流会”,张海迪主席第一次驾驶汽车,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在会上还通过了致公安部周部长的感谢信。中国肢协参与由维权部起草的残疾人驾驶汽车辅助装置国家标准有关工作,并围绕标准起草先后2次在京演示。中国盲协、聋协、肢协参与了铁道部关于火车站无障碍设计标准,召开座谈会或以信函形式征求各地意见;参与了奥组委残奥会会徽评选工作。中国智协和各地智协结合2007年上海特奥会,与各地残联文体部门、特奥会及培智学校密切合作,引导和培训智障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锻炼他们的心智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中国残联维权部、康复部积极参与中国精协四届二次委员会会议,交流、沟通情况,共同研讨精神残疾人的维权、康复新思路,研究合作方向,取得共识,颇受好评。各专门协会还纷纷就“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举办了各种座谈会,通过问卷等形式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各专门协会通过围绕残联大事业开展工作,一方面使残联的工作更加符合各类残疾人的实际,工作更有成效,更有的放矢;另一方面各专门协会也有了用武之地,使本类别残疾人的呼声、愿望、问题有了解决的途径,起到了相得益彰的效果。

      2、围绕维护本类别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工作。专门协会在第一时间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协调有关地方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密切配合维权部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各地专门协会也普遍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各种方式向残疾人及其亲友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等;二是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类残疾人及其亲友的呼声、困难和需求,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切实帮助本类残疾人解决一些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湖南衡阳市肢协和深圳市盲协在处理收缴机动三轮车和查封深圳火车站盲人按摩场所的突发事件上,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残联和政府做了许多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既反映了本类残疾人的呼声,维护了本类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又现身说法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协助政府解决矛盾,使残疾人的利益得到了及时补偿,取得了较好效果。通过这些工作,使广大残疾人知法、守法,增强了维权意识,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依托各种载体及社会力量开展工作。中国聋协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召开“庆祝第47届国际聋人节暨聋人教育研讨会”;中国智协积极探索依托培智学校开展活动,联合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呼吁在全国开展“启智工程”,即以智障人士为关爱和援助对象,发动社会各界以至国际社会共同关心、援助其健康成长,多方面满足其生存、医疗、康复、劳动、就业等需求;中国精协积极探索依托精神病医院、社区工疗站等社会力量开展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推动地方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鼓励精残人及亲友参与精协活动,使精协工作逐步落在实处。

      4、以各类节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活动。中国残联专门协会与北京市残联专门协会在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纪念日联合举办了征文比赛,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和黑龙江省肢协还发行了“纪念世纪伟人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封,各省专门协会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中国盲协在第21届国际盲人节成功召开了“纪念盲人月刊杂志创刊50周年座谈会暨首届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党组书记王新宪、理事长汤小泉和信息产业部等6个部领导、几大电信企业、香港残疾人组织代表等共同参加了纪念活动,中国盲协主席李志军、副主席李伟洪分别致辞和主持了纪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中国盲协向全国发行了盲文和汉文两种版本的《光明之路》盲人就业征文获奖作品文选。中国聋协等举办了“聋人教育研讨会”,来自十几个省的聋协主席和优秀聋人教师就聋人教育和手语等进行了研讨和交流。中国肢协积极倡导各地肢协以“情系兄弟姐妹”为主题,利用各种节日开展“文化助残·爱心赠刊”、“走出家庭,融入社区”、“感受城市无障碍”活动。帮助那些长期出不了家门,下不了楼的重度肢残人请出家庭,参与到社区的各项康复、教育、文体活动中,培养他们的自觉参与意识。中国智协结合自身特点,在“六一”儿童节期间举办亲子活动以体现关注智障儿童的宗旨。各地也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如读书小组,书画展览、游览观光、科普教育等活动,使智残人迈出家门,融入社会。中国精协则倡导以庆祝“世界精神卫生日”为契机,宣传、动员社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型活动。有的省市以不同形式纷纷举办精神康复系列讲座、大型咨询宣传活动,医患人员同台演出等。

      五、加强与国际残疾人组织的友好交流

      一年来,中国盲协参加了在香港召开的世盲联亚太区第七届按摩研讨会,在南非召开的世盲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中国聋协参加了在日本召开的广播电视无障碍国际研讨会,在芬兰召开的第七届世界听障者联盟世界大会,在印尼召开的第十六届世聋联亚太区代表会议,和中国肢协共同参加了在加拿大召开的DPI残疾人国际世界峰会。中国智协参加了赴韩国友好交流团。通过与各国残疾人组织友好往来、学习交流,有力地推进了工作开展。

      各位委员:工作实践证明,专门协会定位是准确的,工作是实效的。在地方各级残联的积极支持、配合下,专门协会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成为残联不可或缺的助手和重要力量,专门协会参与并配合残联业务工作,与残疾人事业相融合,取得了诸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专门协会工作研讨和指导地方工作实效有待加强,市和市辖区专门协会组建工作按照“十五”计划纲要的目标还有差距,经费、场地、人员落实不尽理想,有些地区专门协会组织还形同虚设,工作不够活跃,这些都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以推进专门协会工作更加活跃。

      2005年专门协会工作要点

      依据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和第十九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部署,按照邓朴方主席关于“三个活跃”的指示精神,专门协会工作要继续夯实基础,稳中求进,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推进专门协会工作的全面开展。专门协会工作要与残联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围绕残联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活动,发挥好“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以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十一五”计划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确保专门协会组织建设任务圆满完成。要继续抓好市和市辖区特别是市辖区的专门协会组建工作。未完成组建任务的省,要认真分析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不利因素,创造条件,确保完成“十五”规定的组建任务。

      ——加强协会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协会委员会制度,规范地方协会建设。培养残疾人骨干,提高协会领导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发挥好班子作用。积极为各级残联培养和推荐优秀残疾人领导干部。

      ——开展素质教育,构建学习型的协会。要加强对本类别残疾人的联系、团结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以培训和培养,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为融入社会创造更多的机会,提高平等、参与、共享的能力。

      ——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推动专门协会工作向纵深发展。要继续扩大专门协会工作试点范围,创建更多的交流平台,总结推广基层试点单位典型经验,开展比、学、赶、帮、超的“争先创优”活动。根据东、中、西部不同情况,重点选择若干省市,共同创造专门协会工作经验,为各地的专门协会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做好中国盲协法人试点工作。

      ——确保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各地残联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门协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支持专门协会开展工作,确保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将“三落实”纳入到地方残联目标考核中,本着以活动促经费、以经费保活动的原则,通过财政拨款、企业赞助、社会募捐等多种渠道解决经费,切实保障地方各级专门协会工作的活跃开展。

      各位委员,随着全国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纵深的发展,专门协会越来越凸现出其特殊的作用,将承担更为艰巨的历史重任,让我们面对新的形势、新的需求和新的挑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目标为己任,以邓朴方主席关于“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的指示为动力,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勤奋务实,为推进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团结带领残疾人共奔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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