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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盲人优秀文学作品评选暨盲人诗歌、散文朗诵大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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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4

 


      为迎接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残联成立20周年,充分展示我国盲人文学创作的成果和风貌,活跃我国盲人文化生活,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展现盲人的个性才华,中国盲人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盲人优秀文学作品评选暨全国盲人诗歌、散文朗诵大赛。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发展先进文化,促进盲人文学创作的发展与繁荣,活跃盲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文学艺术为盲人服务,为残疾人事业服务。评奖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以利于进一步调动盲人文学爱好者的积极性,有利于盲人参与先进文化建设和共享精神文化成果。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盲人协会、中国残联组联部、中国残联宣文部、中国残疾人杂志社、中国盲文出版社

      2、承办单位:待定

      3、协办单位:待定

      4、优秀文学作品评选及盲人诗歌、散文朗诵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吕世明

      组委会副主任:中国盲人协会主席李志军

                         中国残联理事、中国盲协副主席李伟洪

                         中国残联组联部主任张仪凤

                         中国残联宣文部副主任王涛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李伟洪(兼)

      三、首届全国盲人优秀文学作品评选参评办法

      1、参评范围 :自1988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全国盲人文学创作者公开出版的文学书籍,主要指个人创作的单本或合集的诗歌、散文、小说作品。单篇作品或与他人合集的单篇作品不得申报;新闻报道作品不得申报,未公开出版的单一的电子出版物(光盘、软盘等)不得申报。

      2、评选标准:坚持先进文化方向和正确的创作思想;坚持关注人民命运,赞颂人民奋斗,反映人民呼声,激励人民前进,深受读者欢迎并有较大社会影响;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盲人作者自传作品要充分体现盲人自强不息,勇于奋斗、勇于参与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在内容、形式、语言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在具体标准上,对不同类型的作品,应有所侧重。

      在评奖时,要坚持好中选优,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评选标准,反复比较,层层评选,严格把关,不要“照顾奖”、“平衡奖”,在质量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反映残疾人事业和讴歌改革开放的作品应予优先;对中青年盲人文学创作者的作品应予优先。

      3、推荐参评名额及评选办法:

      (1)由各省、市、自治区残联盲协、省残联宣文部、省作协各有关人员组成初评委员会,在评委中要有省内著名的诗人、散文作家、小说家,至少要保证3人。

      (2)评奖通知发出后,初评委员会应认真做好评奖的宣传工作。

      (3)初评委员会接受申报后,要按评选标准严格评审、提出小说、诗歌、散文各一名获奖建议名单并认真填写《首届全国盲人优秀文学作品评选推荐表》,一式二份,提供参评作品样书3 本(最好附电子版)、残疾人证复印件等一并报送全国评委员会。

      (4)一个作者最多申报两个体裁的作品,不能申报同一个体裁的两部作品,要选较好的作品参评。

      (5)全国评委员会在认真评审后,确定各类作品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名单。

      (6)优秀文学作品评选结束后,将对获奖者给予奖励。

      4、报送时间:2008年7月1日前。

      5、奖项设置:诗歌、散文、小说各设一等奖 1名,二等奖 2名,三等奖 3名,优秀奖若干名。

      四、首届盲人诗歌、散文朗诵大赛参赛办法

      1、内容要求: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感染力强,能够体现时代精神,体现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能够反映盲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

      2、参赛形式:

      (1)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拔赛,复赛为各省将初赛评选出的选手的作品以光盘形式邮寄给大赛活动办公室,由中国盲人协会组织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参加决赛选手的名单。

      (2)以各省盲人协会为选送参赛单位。请各省残联组联部、宣文部协助盲协组织本省初赛并报送参加复赛的作品(每省名额2个)。报送作品时需注明参赛选手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写所属街道)、身份证号码并提供残疾证复印件,选送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要求参赛选手现场脱稿朗诵,每个节目不超过5分钟,可采取配乐形式。

      (4)鼓励参赛选手朗诵自创作品,

      3、评分标准(10分)

      ①朗诵内容:2分。要求朗诵的作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时代感强。

      ②内容表达:2分。选手对朗诵的内容有一定的理解,并能充分地表达出来。选手要有充分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语音语速:2分。在朗诵过程中,要求选手用标准普通话,吐字清晰,语速适中。

      ④精神面貌:2分。表情自然,体态大方,能够体现盲人良好的精神面貌。

      ⑤朗诵形式:1分。朗诵形式要新颖,有创意,有助于感情的抒发和表达。

      ⑥自创作品:1分。鼓励参赛选手朗诵盲人自己创作的作品,作品要符合大赛的内容要求。

      4、报送时间:2008年6月15日前。

      5、奖励设置:本次大赛将决出一等奖2 名、二等奖4 名、三等奖6 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联系方式

      中国盲人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联系人:苗雨生

      联系电话、传真:010-66580042


附  首届全国盲人优秀文学作品评选推荐表 

选送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选送单位联系人

 

选送单位联系电话

 

作品名称

 

出版时间

 

出版社

 

 

 

 

内容简介

 

 

 

 

选送作品获奖情况

 

 

 

推荐理由

 

 

 

备注

 

 

录入:伊然 添加: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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