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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盲人歌手及器乐独奏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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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盲人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盲人协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盲人协会:

      为了展示广大盲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盲人积极参与文化生活的热情,发掘培养盲人中优秀音乐人才,给广大盲人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经中国残联同意,中国盲人协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盲人歌手及器乐独奏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形式及要求

      (一)大赛演唱分为美声唱法组、通俗唱法组和民族唱法组。大赛以独唱为主要形式,准许3人以内组合参赛,每名选手限唱一首歌。

      (二)器乐独奏包括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以独奏为主要形式。每名选手限演奏一首曲目。

      (三)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以各省盲人协会为选送单位,请各省残联组联部、宣文部协助盲协组织本省初赛并报送参加复赛的作品,每省按组别(美声唱法组、通俗唱法组、民族唱法组、器乐组)各报一个作品。报送作品时需注明参赛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写所属街道)、身份证号码、残疾证复印件,选送单位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2.复赛。各省将通过初赛选出的作品以光盘形式(DVD格式)邮寄给中国盲人协会,由中国盲人协会组织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参加决赛入围作品。

      3.决赛。入围选手参加现场决赛。

      (四)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反映盲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展现盲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意志品质。

      (五)各选送单位必须严格审查。参赛光盘必须是本人演唱或演奏,反映参赛者的真实水平,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

      二、时间要求

      初赛时间由各选送单位自行确定,参加复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0日。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作品报送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邮政编码100034,中国盲人协会收。

      联系人及电话:

      苗雨生:010—66580231

      高宇宁:010—66580394

      传真:010—66580394

      电子邮箱:zgmxbgs@163.com

      附件:

      1第三届全国盲人歌手及器乐独奏大赛方案

      2第三届全国盲人歌手及器乐独奏大赛复赛报名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点此下载第三届全国盲人歌手及器乐独奏大赛复赛报名表

录入:伊然 添加:20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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