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奥委[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残奥委员会)、聋人体育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体育协会、聋人体育协会: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第二次报名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经报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赛单位仔细阅读各竞赛项目报名注释,按照各竞赛项目报名表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各参赛项目运动员人数和工作人员(含教练员)人数。
二、运动员和工作人员人数比例为3:1,团长和团长助理及田径盲人领跑员、自行车盲人领骑员、盲人足球引导员不占名额。每2名重残运动员(见附见2)可增报1名工作人员。请各单位按照本团实际情况,将工作人员人数分配至团部和各运动队。提前比赛项目,根据本项目运动员人数,按照上述原则填报工作人员人数。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各竞赛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于本竞赛项目(含提前比赛项目)比赛开始6个月前完成注册或注册变更。各项目比赛开始前6个月内,不再接受运动员注册或变更。未注册运动员不能参赛。已参加集体项目预赛的运动员,不允许进行注册变更代表其他单位参加决赛阶段比赛,也不允许办理项目变更参加其它项目比赛。
四、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各竞赛项目报名表,并于2010年10月30日前邮寄(以收到的邮戳为准)或传真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或将电子文档发送至tyb@cdpf.org.cn(请将邮件保存在发件夹,以备查询)。
五、联系人及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中国残联体育部
邮编:100034
联系人:勇志军 张承林
联系电话(传真):010-66580273;010-66580286。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第二次报名表。
2.重度残疾级别表。
中国残奥委员会
中国聋人体育协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