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康办〔2010〕22号
江苏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你办申请检查验收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请示收悉。
经审核,你省上报的105个县(区)检查验收报表和省检查报告,符合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工作标准(试行)》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检查验收方案》(全康办〔2009〕33号)的要求。
根据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全康办〔2009〕33号)要求,现定于2010年9月对你省进行白内障无障碍省检查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 时间
2010年9月27-29日
二、 方法
按照《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检查验收方案》(全康办〔2009〕33号)进行。
三、 检查组检查组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人员和全国视力残疾康复专家、有关康复管理人员组成。
第一组
尤 红 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
赵家良 北京协和医院眼科教授
姚志贤 中国残联康复部一处干部
杨 霞 湖北省残联康复处处长
第二组
杨津惠 中国残联康复部副巡视员
雷 方 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院长眼科教授
朱小龙 中国残联康复部干部
虞慧炯 上海市残联康复处处长
第三组
秦新梅 中国残联康复部一处副处长
降丽娟 北京市顺义眼病防治中心眼科主任医师
李 琴 中国残联康复部一处干部
李颖桂 河南省残联康复部主任
四、 检查验收流程
(一)资格审查和抽取受检县。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审核受检省自查报告和省级检查验收表格。组成检查验收组。检查组抵达江苏省后,核对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提供的105个受检县名签,随机抽取3个县为受检县。三个检查组分别赴3个受检县按照《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检查验收评分表》进行检查验收。
(二)实地检查验收流程。1.听取县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2.到县残联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手术数据库。3.听取定点医院工作汇报,检查医院眼科设备、技术人员和白内障手术工作情况。4.考察两个街道(乡镇),查阅资料,与有关人员座谈。5.走访若干名术后白内障患者。6.与若干名群众交谈,了解白内障防治和白内障无障碍知识知晓情况。7.检查组汇总打分情况,确定检查验收结果,并向检查县反馈检查意见。
(三)填写省检查验收结果备案表。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填入《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检查验收结果备案表》。
(四)审定省实现发现一人复明一人的承诺报告。
(五)授予称号。检查验收合格,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称号。
附件:
江苏省“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检查验收日程安排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