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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将于2011年上半年举办

作者:
来自: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人气:938
2010-11-15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于2011年5月至6月在江苏省南京市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第四届竞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共同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为做好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联合成立了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组委会”),负责协调、确定有关竞赛的重大事项。全国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建立省级竞赛组委会,具体组织省级竞赛及全国竞赛选手选拔活动。

      第四届竞赛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充分考虑到残疾人自身特点和就业市场情况、引导残疾人就业、与国际接轨等因素,共设置计算机、工艺美术、服装、手工制作、其它类5大类30个竞赛项目。竞赛组委会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将对各类竞赛项目获奖选手,根据获奖名次情况进行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晋升职业资格,颁发奖金、证书和奖牌等奖励;对未获得竞赛名次,但表现突出的参赛选手,授予拼搏奖;对在竞赛组织和参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代表团(队),颁发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团结协作奖和道德风尚奖。

      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将有助于检阅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成效,推进残疾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展示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营造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残疾人就业;激发广大残疾人学科学、学技术的热情,增强参与社会竞争能力。

 

录入:伊然 添加: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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