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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亮盲人的心灵”征文活动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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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8

 

      201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为了以实际行动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提出的“我们要继续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位残疾人的心灵”的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使社会更加关注视力残疾人,展现社会各界人士“扶盲助盲”的感人事迹和宝贵经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扶盲助盲”的舆论氛围,不断激发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投身“十二五”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促进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盲人协会决定与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盲人月刊》编辑部联合举办 “阳光照亮盲人的心灵”征文活动。

      一、征文活动主题

      阳光照亮盲人的心灵

      二、征文时间

      2011年2月1日至7月30日。

      三、征文对象

      视力残疾人

      四、征文内容

      1.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帮助盲人成功创业、就业,或使盲人家庭生活进一步得到改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盲人手中的动人故事。

      2.正在受到或曾经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的动人故事。

      3.各级残联和盲协(省市区、县乡镇村委会)通过细致工作,帮助视力残疾人本人或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服务送到视力残疾人身边的感人故事。

      五、征文要求

      1.文章内容真实生动。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人物通讯、纪实散文均可。

      3.字数:2500字以内。

      4.每人投稿限1篇,征文应为原创,并且是没有在任何媒体、网络上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5.参赛稿件须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六、投稿

      1、电子邮箱:mangxiezhengwen@163.com

      2.盲文或汉文稿件投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中国盲人协会收,邮编:100034,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征文”字样。

      3.为了争取时间和防止邮寄过程中丢失稿件,欢迎尽量用电子邮件投稿。

      4.来稿一律不退

      5.投稿截止日期:2011年7月30日(以当地邮戳及邮箱接收日期为准)。

      七、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之友》、《盲人月刊》编辑部将开辟专栏,播发、刊登优秀作品。

      征文活动未尽事宜由中国盲人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盲人协会             

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盲人月刊》编辑部   

2010年12月21日       

 

录入:伊然 添加:20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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