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和条件
凡是2007年以前成立的柳州市市属、城区属企业(非福利企业),2008年自觉遵守《残疾人就业条例》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无不良记录,按时参加年度残疾人用工情况审核,按规定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基本情况表》的企业,在岗残疾人职工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均可以报名参加培训。自主举办残疾人培训班的企业在岗残疾人人数必须达到10人以上。
二、补贴标准
参加培训的残疾人学员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企业举办培训班残疾人学员每人可以申请800元一次性培训经费补贴。
三、申请培训班学员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安置残疾人达比例单位须提交上年度审核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基本情况表》,培训残疾人职工化名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据、《柳州市在岗残疾人职工培训补贴申请表》。
2、 安置残疾人未达比例单位须提交上年度审核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基本情况表》,培训残疾人职工化名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据、缴纳上年度残疾人保障金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柳州市在岗残疾人职工培训班经费补贴申请表》。
四、申请培训班经费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
培训班经费补贴申请报告、培训计划、培训课时安排表
五、培训形式
委托培训、自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