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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杂志发表王新宪文章: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作者:
来自:中国残联研究室
人气:985
2012-03-16

 

      编者按:2012年第6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文章《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文章深刻分析了“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题主线,强调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的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发展模式,强化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制度安排,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平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文章全文如下: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王新宪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对“十二五”时期残疾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人口发展和老龄事业、妇女儿童事业等国家级专项规划也都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相关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帮助广大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是“十二五”时期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正确认识“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迈出了历史性新步伐。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残疾人事业作出重大部署;修订《残疾人保障法》;成功举办北京残奥会、广州亚残运会等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显著提高,城镇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率由34.8%提高到60.9%,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的比例达到96%,城乡1000万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00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新增城镇就业残疾人近180万,610多万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扶贫开发解决温饱,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人生和事业的梦想,过上了幸福和有尊严的生活。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残疾人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残疾人总体状况与全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残疾人事业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仍有相当一部分适龄残疾儿童未能上学,超过一半有就业能力的城镇残疾人未能就业,近1/4的城镇残疾人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约40%的城镇未就业残疾人和70%的农村未就业残疾人主要靠家庭供养。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压力,残疾人的利益诉求和过上更好生活的期盼日益迫切。残疾人事业仍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亟待加强的一个薄弱环节。

      “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我们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坚持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把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优先领域,把保障残疾人基本需求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线和指导原则

      推动“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工作繁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为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奔小康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的理念。要把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立足于解决广大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困难,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享有康复、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残疾人教育,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对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残疾人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发展模式。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完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更加注重社会力量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利于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使各级残联成为“残疾人之家”,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参谋助手。

      强化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制度安排。要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扶助和优先服务,保证残疾人能够以平等的机会享有与其他社会成员均等的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同时,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制定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文化体育等特需服务,提高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保障残疾人在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方面实现结果上和实质上的公平。要将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建设放在优先位置。

      加强基础工作,提高残疾人事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分类指导,推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均衡发展。西部地区要突出重点,优先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上学、就医、就业等迫切需求;中部地区要加快发展,缩小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东部地区要全面建设,努力实现保障和服务的能力、水平与残疾人的需求相适应,率先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完善农村残疾人保障制度和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一体化和服务均等化。落实城乡基层组织的残疾人工作职责,努力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数据收集,加强对政策和规划实施的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估,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提高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认真落实“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要紧紧围绕两个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社会保障是残疾人的民生安全网。要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帮助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将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加快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辅助器具补贴等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实施一批助残慈善项目,推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和托养网络,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使残疾人通过康复,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大力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全面良好的教育是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基本条件,是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关键。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帮助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完善残疾学生教育救助政策。强化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政策措施,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认真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继续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

      促进残疾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要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完善面向残疾人的文化服务设施,发展公益性、群众性残疾人文化事业,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实施好残疾人文化建设工程。促进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均衡发展,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加强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加快,我国正处于残疾风险的高发时期。要将残疾预防作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一个战略重点,制定和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资源共享、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重视基础支撑条件建设,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法规。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统计指标。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倡导志愿助残。做好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履约机制。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各级残联要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继续秉持“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带着深厚的感情,以饱满的热情、持久的激情、执着的痴情,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协助政府、动员社会,扎扎实实地落实好“十二五”时期各项残疾人工作。(作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

 

录入:伊然 添加:20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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