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厅〔201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按照中国残联、教育部《关于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残联〔2011〕65号)要求,各地对截止到2011年9月10日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和统计录入,经各省级残联对辖区内的数据审核汇总、中国残联审核,在各级残联、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完成相关统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调查并已实名统一录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有82834名。其中,男童51712名,女童31122名;农业户口66347名,非农业户口16159名;肢体残疾儿童27210名,智力残疾儿童27173名,多重残疾儿童12249名,言语残疾儿童4858名,听力残疾儿童4548名,视力残疾儿童4177名,精神残疾儿童2619名。
82834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未入学原因,选择“残疾程度较重的”有46404名,占56.0%;选择“家庭经济困难”的有15733名,占19.0%;选择“其他”的有14621名,占17.7%;选择“无特教学校(班)”的有4304名,占5.2%;选择“交通不便”的有1772名,占2.1%。
未入学原因选择“其他”的,多数在具体情况说明中填写了“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程度严重、生活不能自理”。还有一部分填写了“有特教学校,但没有送教上门”、“跟不上学习进度”、“入学困难”或者“在康复机构或福利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详细情况见附件。
请各地按照中国残联、教育部《关于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残联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本地2011年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统计数据,结合当地特殊教育发展状况等,深入分析残疾儿童未入学的原因,为研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针对本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的不同原因和他们的教育需求,研究具体对策,采取措施,动员、组织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采取送教上门、家长培训等形式,对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在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和对残疾学生优惠政策不断推出的情况下,进一步摸清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的状况和其他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给予资助,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三、各级残联和教育部门相互沟通,密切合作,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工作,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努力完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动态调查统计制度。
附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台账登记统计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