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残联教就〔2010〕36号
各市、县(市、区)残联、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生活,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现将《浙江省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浙江省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生活,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着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广大残疾人在积极参与小康社会建设的同时,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成果。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为重点,通过贴息、资金补助等特惠方式,努力使广大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残有所助、劳有所得,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共享小康生活。省级“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采取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帮扶,残疾人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贷款贴息帮扶,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帮扶等实施形式,每年扶持就业创业的残疾人达到一万名以上。到2012年,争取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帮扶对象和贴息帮扶的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创建100个省级扶贫基地,其中安置就业的残疾人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人均年收入水平,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具体任务按年度下达)。
各地要在省级“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地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应适当加大帮扶力度,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推动受帮扶的残疾人生活水平有明显改善。
三、资金保障
(一)省级资金补助。
1.省级资金扶持对象与补助标准。
凡是本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的实施对象。具体扶持标准:
(1)对低收入残疾人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及开办小店小摊服务业等项目的,以“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2)对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的,给予贷款贴息扶持。残疾人个人贷款按5%的年利率、2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残疾人扶贫基地按3%的年利率、10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其中对2010—2012年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个体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的予以倾斜,即按5%的年利率、30万元贷款额度内给予贴息。
(3)对被授予年度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省级扶贫基地标准另行制订),给予10万元补助。
扶持对象不得重复享受资金补助。
2.省级资金补助额度。
(1)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残疾人扶贫贷款贴息省级扶持资金实行总额控制。
一类地区(25个经济欠发达市县、4个海岛市县及金华市、安吉县、兰溪市)每个县(市、区)年度扶持总额一般不超过18万元;
二类地区(31个经济发达和较发达市县)每个县(市、区)年度扶持总额一般不超过12万元。
(2)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补助资金不计入县(市、区)年度省级补助资金控制总额。
(二)市县资金保障。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帮扶对象和补助标准。市县财政部门应将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优先用于该项计划,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总额的10%。
(三)补助资金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须填写《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或《残疾人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向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2.县(市、区)残联收到申请后,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给予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符合省级补助资金补助条件的,须汇总填报《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申报书》(附件3),并附《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省级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4)、《残疾人贷款贴息省级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5),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财政厅、省残联。
3.符合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由各市残联填报《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6),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省残联。省残联验收合格授牌后,省财政厅、省残联给予资金补助。
4.省级补助资金下拨后,各县(市、区)财政、残联应及时将资金拨付给补助对象,并填写《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绩效三联单》(附件7),于每年12月上旬前将第一联报送省残联。
四、组织实施
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是全面改善民生、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任务。这项工作事关广大残疾人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残疾人就业创业是残疾人及其家庭改善状况、平等参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手段,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是各级残联组织、财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这一计划的实施。各级残联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具体实施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运用残疾人二次抽样调查的成果和根据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情况,切实掌握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基本状况,做好调查摸底、汇总统计、对象审核、填表上报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残联应建立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加强对受补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新增公益性岗位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并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有关公益性就业岗位的政策规定予以落实,并按年度汇总残疾人纳入公益性岗位安排情况(见附件8、附件9)。
(二)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正公平。各地要认真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做到政策、程序公开透明。要认真对照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的各项标准和条件,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对申请资金补助的残疾人和有关单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建立有效的评估考核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促进这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随意提高补助标准或截留、挪作它用,对虚假骗取补助资金的,除追回补助资金外,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省财政厅、省残联、省人力社保厅将适时组织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
1.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2.残疾人贷款贴息申请表
3.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申报书
4.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省级补助资金汇总表
5.残疾人贷款贴息省级补助资金汇总表
6.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申请表
7.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绩效三联单
8.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登记表
9.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汇总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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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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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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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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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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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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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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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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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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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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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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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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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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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 养 殖 业□ 加工业□
家庭工业□ 休闲旅游业□ 服务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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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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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
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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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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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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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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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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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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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残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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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请提供如下材料:残疾人证、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此表由县级残联审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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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 疾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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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扶贫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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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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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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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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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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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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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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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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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 养殖业□ 加工业□ 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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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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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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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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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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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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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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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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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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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贴息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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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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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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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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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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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残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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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残疾人贷款贴息申请提供如下材料:残疾人证、身份证复印件;安置残疾人就业名单、残疾人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银行(信用社)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复印件;此表由县级残联审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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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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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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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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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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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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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贴息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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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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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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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省级扶贫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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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基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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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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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残疾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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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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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合计(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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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残联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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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财政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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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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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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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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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否
为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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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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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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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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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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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 养殖业□
加工业□ 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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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为市级
基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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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就业
残疾人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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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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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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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 射
残疾人
户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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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残疾人
户 人 均
年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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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申报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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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残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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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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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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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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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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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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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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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 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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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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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 贷款贴息□ 省级扶贫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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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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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残疾人
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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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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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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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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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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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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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 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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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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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 贷款贴息□ 省级扶贫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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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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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残疾人
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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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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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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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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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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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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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 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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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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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 贷款贴息□ 省级扶贫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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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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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残疾人
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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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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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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