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图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安徽 /关于做好蚌埠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的通知

关于做好蚌埠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的通知

作者:
来自:蚌埠市残联
人气:2288
2013-10-14

 

蚌残联〔2012〕30号


各县、区残联,市志远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中残联《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按照省残联下达我市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和拨付的中央补贴资金,现结合工作实际,就组织实施该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59岁,女16至54岁)的、有劳动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条件和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帮助他们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能,切实提高其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二、各县、区要根据市分解的培训任务和拨付的中央补贴资金,结合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工程、扶贫开发任务,细化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依托政府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残疾人实训基地,有计划地组织培训活动。

     三、要摸清具有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条件和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的状况,根据贫困残疾人的自身需求,结合贫困残疾人的自身状况、培训需求和本地区农副产品优势、就业形势,扎实有效地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要注重培训的内容和技能,在培训后能够直接与发展生产和实现就业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四、要加强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服务,结合残疾人掌握的技能和自身条件,向其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合的发展项目或就业岗位,在资金、设备、场地、技术等方面提供有效帮扶,并进行跟踪回访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五、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之外的其它行政开支。

     六、各县、区与市志远职业培训学校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各自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以及项目执行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以书面、电子版的形式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

     1.2011—2013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任务分配表

     2.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2012〕14号)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1—2013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任务分配表

单 位

任务数(人)

备注:拨付20112013年中央补贴资金额(万元)

怀远县

450

9

五河县

300

6

固镇县

300

6

龙子湖区

130

2.6

蚌山区

100

2

禹会区

120

2.4

淮上区

100

2

经济开发区

50

1

志远职业培训学校

200

4

合 计

1750

35

 

录入:伊然 添加:2013-10-14
<<上一条 >>下一条
友情链接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20中国盲人协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