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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作者:
来自:揭阳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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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揭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的核心任务相适应,依据《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揭阳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十一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基本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圆满完成了《揭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指标,残疾人状况得到较大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更多残疾人受益康复。全市各级残联累计投入资金近千万元,共建成聋儿语训部、脑瘫儿童康复部、智残儿童康复训练部、假肢装配站、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等各类康复服务机构18个。市脑瘫儿童康复中心、聋儿康复中心、榕城智障康复部、普宁市脑瘫(弱智)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惠来县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揭西县棉湖贸易中心幼儿园(语训部)等11个康复机构被确定为国家或省级康复定点单位。全市精心组织了“爱心助残复明行动”、“爱心助你行假肢装配活动”、精神病防治等大型康复爱心助残活动共15场次,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康复室”61个,部分办事处或居委会、村建起了“社区康复站”。榕城区、揭东县分别被授予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和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称号,揭西县荣获“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称号。榕城区智力障碍儿童康复训练部被中残联授予“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扶贫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扶贫服务机构得到发展。继续开展“整村推进残疾人脱贫示范村建设”活动。2007年初以来,率先在全省开展整村推进残疾人脱贫示范村建设活动,结合危房改造工程、助学工程、康复扶贫工程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户)解决就业、住房、读书、康复问题,全市19个示范村共扶持残疾人386户560人。揭东县玉湖镇姑山村、揭西县龙潭镇汤坝村等成为先进典型。我市开展农村扶贫的经验,被省委常委、秘书长徐少华和副省长李容根批示在全省推广。充分利用农村的“三保一救”等社会保障政策,改善残疾人贫困状况。每年春节、全国助残日等节日,全市精心组织开展“爱心助残送温暖活动”,为贫困残疾人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累计投入资金、物资约250万元。

     (三)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现地税代征,《揭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揭阳市人民政府令2010年第22号),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10年全市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突破1000万元,“十一五”期间收取残保金1500万元,实现历史飞跃。继续创建就业培训“一县一基地”,全市共建成残疾人就业扶贫培训基地7个。 2009年,面积5000m2的“广东省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揭阳基地”在普宁挂牌成立。目前该基地有170名残疾人稳定就业。连续5年开展大型“爱心助残就业培训计划”活动,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初级盲人保健按摩师培训班等各种培训班。

     (四)积极推动特殊教育工作,残疾儿童入学率逐步提高。全市现有“三残”儿童少年1898人在校学习,其中特教班5个,在校学生54名。市残联积极推荐、资助残疾人到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十一五”期间,共输送学生69名;帮助75名残疾考生入读高校。组织实施“爱心扶残助学工程”活动,将2085名贫困残疾学生确定为资助对象,累计资助金额89.76万元。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得到重视。目前共有6041名贫困残疾人得到社会保障。揭西县龙潭镇汤坝村全村68个残疾人全部列入低保。揭东县5000多名贫困残疾人新农合、新农保保险费部分由政府买单,年投入资金50多万元。

     (六)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有新发展。2008年,全市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 89个乡镇(街道)全面建立残联组织;2010年开展“残联组织全覆盖”活动,全市1497个社区(村、居委会)全面建立残疾人协会,配备专职委员1497人,全面实现有牌有印有人干,一举改变基层残联组织残缺不全的落后局面,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揭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

     (七)维权信访工作得到加强。市残联和各县(市、区)均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十一五”期间共有涉及残疾人提案3个,均答复处理。2008年修订了《揭阳市残联信访工作制度》,五年来市级94件信访案均得到妥善处理,全市没有出现残疾人集体上访和其它恶性事件。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从2001年建设“一道二路”以来,新建道路均按无障碍设施要求进行建设。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按无障碍标准装修。

     (八)残疾人体育工作成绩显著。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残疾人体育,培养了郭伟忠、谢秋龙、廖奕芳等一批优秀运动员。残疾人运动员在全省残疾人田径、游泳锦标赛、省六届残运会、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等重大赛事中多次夺取金、银牌。林翠芝、林银海两名揭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2008北京残奥会,林翠芝和队友夺得了赛艇第五名的好成绩。努力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环境,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全市上下形成良好的助残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省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主要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低,残疾人服务机构数量少,服务能力与残疾人的需求差距大等。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指数。

     二、“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的核心任务,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

     ——构建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建立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覆盖所有残疾人的康复服务网络,使30万名残疾人获得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建立与义务教育相融合、梯次完备的残疾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体系,满足各类残疾人不同阶段的教育需求,建立覆盖全市残疾人的就业培训、指导和服务网络。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帮助其加快脱贫步伐,改善居住条件。

     ——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加快建设残疾人中心。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

     ——坚持社会化工作原则。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鼓励、倡导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原则。坚持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积极为贫困和低收入残疾人争取更多的社会福利。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开展各具特色的残疾人工作。重视并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

     三、“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任务指标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

     ——城乡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或新农保、新农合等各种社会保险。

     ——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落实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

     政策措施:

     1.进一步完善城乡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救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待遇。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前五年领取养老金。对从事辅助性就业、庇护性就业的残疾人,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适当补贴。切实做好残疾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覆盖残疾人。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和重度孤残儿童给予特殊医疗救助。

     3.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等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要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4.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按规定由专门的残疾人托养机构集中托养;也可实行居家安养或日间照料,给予护理补助。各地残联要建立残疾人托养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养照料机构。政府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形式给予扶持。安置和照顾好残疾军人。

     5.对城乡生活无着的各类残疾人给予必要及时的救助和妥善的安置。为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提供医疗康复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养育扶助。

     (二)康复。

     主要任务:

     ——加快建设一批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提高康复综合服务能力,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

     ——加大对各类康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团队。

     ——开展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注重辅具服务人才培养。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政策措施:

     1.加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成一所具有技术指导、资源中心作用的区域性康复中心,县(市、区)各建立一所具备开办三个以上康复服务项目能力的康复中心,落实公用事业编制,财政全额拨款。县(市、区)医院全面设立康复医疗科,乡镇、街道设立社区康复指导服务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建立2家以上“康园工疗”机构,形成服务网络。

     2.坚持“机构合法化、资源社会化、人员规范化”原则,严格按规范搞好机构康复和社区康复服务。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水平。

     3.继续实施聋儿语训、白内障复明、肢残矫治、假肢装配、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和精神障碍康复等重点康复工程,着力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难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将残疾人康复过程中的治疗项目纳入保障范围,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救助。

     4.重点建设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训练机构。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给予补助,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5.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各级财政按要求设立残疾人康复基金,对辖区内户籍残疾人的康复救助经费实行实名制划拨,由残联根据年度任务完成数与提供康复服务的定点机构进行定额结算。

     6.加强残疾人康复专业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要在综合医院全面设立康复医学科,开展康复医学服务;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残疾人康复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逐步实施康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康复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康复机构与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7.提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对贫困残疾人假肢装配、辅助器具适配实施康复救助。加大培训力度,建立一支技术过硬、服务优良的辅具适配专业人才队伍。

     8.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三)教育。

     主要任务:

     ——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进度,完善我市特殊教育的基础设施。

     ——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坚持“特教特办”原则,切实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将特殊教育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养学校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智障、自闭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8倍拨付,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5倍拨付。建立残疾学生补助等制度。

     2.加快建设“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到2012年,建制县(市)要建有特殊教育学校,解决重度肢体残疾、中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问题。以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义务教育水平;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通幼儿园应接收具有接受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推进残疾人继续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3.完善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在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特殊困难和需求,优先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依据残疾学生的家庭困难程度为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提供不同级别的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

     4.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建设。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和幼儿园附设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的教师)享受特教津贴政策。

     (四)就业。

     主要任务:

     ——贯彻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健全就业服务机构,提高对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质量。

     ——完善残疾人技能培训体系,扶助残疾人就业。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

     政策措施:

     1.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专款专用。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对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采取法律手段或限制其参加评优评先活动。

     2.着手建设省级集中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基地,承接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3.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残疾人就业工作稳定、健康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弱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4.搞好各级残联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培训服务、技能鉴定、就业信息和公益性岗位。

     5.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大规模组织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残疾人种养技术水平。提升残疾人就业的层次和水平。

     6.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并扶持就业。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五)扶贫。

     主要任务: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的扶持力度。

     ——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发展能力。

     ——有计划地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

     政策措施:

     1.将扶持残疾人脱贫列入政府扶贫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开展残疾人扶贫状况调查,建立动态档案,并实行电脑管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3.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和城市残疾人劳动技能。通过科技扶贫、基地扶贫、智力扶贫等方式使贫困残疾人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

     4.开展“爱心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活动,巩固残疾人扶贫就业培训“一县一基地”建设。创新扶贫培训新模式,通过“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形式,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5.推广“爱心助残整村推进残疾人脱贫示范村建设”活动经验,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实施基层党组织挂钩帮扶贫困残疾人制度。

     6.着力解决残疾人住有所居问题,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城镇廉租住房政策和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照顾贫困残疾人家庭。

     (六)托养。

     主要任务:

     ——以专业机构托养为骨干、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制度,推动“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托养服务。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托养服务纳入民生工程统筹安排,建立以县(市、区)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镇(街)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2.大力发展居家安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3.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以政府补贴、社会募集等多种形式筹措项目所需要资金,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4.加强托养机构建设,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各建设一所残疾人托养示范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养照料机构。政府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形式给予扶持。

     (七)文化、体育。

     任务指标:

     ——发展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健身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积极参加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努力提高揭阳市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政策措施:

     1.拓展残疾人文体生活平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普遍向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建设;图书馆为残疾人提供借阅服务,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听场所。

     2.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3.积极组织各类残疾人艺术家开展创作交流;各级残联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

     4.县级以上定期举办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5.培养特殊艺术人才。积极参加各级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弱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6.加强管理,建立残疾人运动员多级培养体系,承担上级下达的比赛项目集训任务。积极为省运会及残奥、特奥、聋奥等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输送残疾人运动员。

     (八)法制建设和维权。

     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经费和办案补贴的落实,并逐年增加,以维护残疾人权益。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城市无障碍化。开展无障碍县(市、区)的创建工作。

     ——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

     政策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揭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2.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各级残联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维权互动机制,帮助残疾人获得优质法律服务。

     3.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帮助解决残疾人困难。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设计规范,全面实施无障碍建设工作。

     5.积极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化建设,为残疾人无障碍地接受和传播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为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供资助。

     (九)统计及信息化建设。

     主要任务:

     ——加强统计和监测工作,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数据。加强统计管理和基层台账建设。

     ——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完善覆盖揭阳市的残联电子政务应用系统,逐步建立揭阳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

     政策措施:

     1.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台账,进一步推广统计数据电子化,推广统计业务数据的应用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建立揭阳市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完善市残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3.推动揭阳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扩大信息内容,积极开展网上服务,加大宣传力度。

     4.建立揭阳市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为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权威数据。

     5.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

     (十)残疾人组织建设。

     主要任务:

     ——完善各级残联残疾人组织体系,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增强服务能力。

     ——加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培育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和助残志愿者队伍。

     ——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社会服务组织等的作用。

     政策措施:

     1.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增加各级残联工作人员编制,增加残疾人领导和干部配备,完善残疾人机构设置。

     2.加强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立健全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和企业残疾人组织,形成工作组织网络。

     3.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和内容。社会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县(市、区)全面实施“五个一”工程:建设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一所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一所残疾人托养机构、一个工疗网络和一个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

     4.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做好残联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作用。

     5.进一步发挥社团和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其“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6.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助残志愿者注册、激励和权益维护机制。鼓励支持助残志愿者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7.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一)社会环境。

     主要任务: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

     ——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政策措施:

     1.宣传和教育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报道;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争取在市电视台开办手语类节目,县级以上广播电台普遍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

     2.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3.通过土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4.加大力度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红十字会、慈善会、残疾人公益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揭阳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配套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本纲要规定的任务。

 

录入:伊然 添加: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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