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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自:中国残联
人气:2782
2014-02-19

 

残联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金会:

     《2014年残疾人工作要点》已经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贯彻落实。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月8日   


2014年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残联“六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残疾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有力促进残疾人服务托住底、补短板工作,有效落实残疾人同步小康年度任务,有序推动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扎实提升残联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为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残联“六代会”精神,围绕同步小康推进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

     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动力,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部署,统筹推进中国残联“六代会”任务的分解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加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障、康复服务、权益维护、教育就业、宣传文化、体育健身、国际交流、服务支撑、理论研究、组织人才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大目标,加快发展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二是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和管理规范,持续改善残联系统的学风、会风、文风、作风。三是持续推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专章任务,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四是围绕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奋斗目标,制定落实促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意见措施。五是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研究制订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具体目录并推动纳入政府指导目录之中,积极做好残联系统相关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准备工作。六是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表彰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助残、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主动性。七是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30周年为契机,精心筹划相关活动和宣传工作,使之成为推动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力。八是进一步强化残疾人事业管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残联系统“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

     二、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推动残疾人民生基本保障安全网的构建与落实工作

     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思路,积极推动并逐步健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享有民生基本托底服务保障。配合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细化残疾人民生基本保障安全网的总体框架、具体内容。统筹协调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需求的政府托底、社会保险、慈善捐助等资源,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等手段,加强政府引导、残联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机制的协调联动。

     一是细化残疾人民生基本保障安全网的具体内容、推进安排,重点扩大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地区和人群覆盖率。二是争取新的政策,推动将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特困残疾人公共租赁和廉租住房补贴等逐步纳入政府补贴范围。三是认真落实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特惠政策,探索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享受政府补贴的扶持措施,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指导地方推动残疾人提前领取养老金的实践探索。四是拓展和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努力在提高现有项目质量基础上扩大覆盖面,完成45万人(次)托养服务年度任务。

     三、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重点推动基本康复服务和残疾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

     着眼于构建和完善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总体框架,明晰具体内容,细化考评方法。抓住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预防两个重点,促进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创新抢救性康复服务模式,推动政府部门、残联组织、社会机构、市场主体等残疾人康复资源的整合利用,活跃残疾人康复服务业。

     一是构建和完善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总体框架,明晰具体内容、推进措施。二是推动出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推动出台加快发展康复服务业、促进和规范康复机构发展等措施。三是健全专项康复服务,努力做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推动落实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生活、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等扶持措施。四是促进残疾人康复特惠保障,推动基本辅助器具配置纳入城乡医保报销,争取更多康复服务基本托底项目纳入医保范围。五是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搞好孕检服务、新生儿残疾筛查等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各界力量共同搞好残疾预防。做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200个县的49万例农村新生儿筛查工作,在40个城市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点。六是努力激发与残疾人康复服务相关的社会机构、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残疾预防与控制研究机构、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机构等作用,共同做好城乡社区康复、家庭康复等基本康复服务。七是推动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的学科建设、专业培养、业务培训、职称评定、资格准入等工作,力争取得新进展。八是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落实《关于共同推动残疾人康复机构与医疗机构加强合作的通知》精神。依托各类康复中心和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开办家长学校,做好社区康复协调员培养培训,力争使全国75%以上的社区至少有一名经过培训的社区康复协调员。九是认真落实“十二五”康复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三期项目,规范监管,提高效益,争取新项目。十是办好2014年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暨中国国际康复博览会等活动。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政策手段发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业的具体措施。

     四、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推动依法维权、沟通协商工作,促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突出依法维权、沟通协商、信访服务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和构建起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沟通渠道、内容机制、追责问效、督查办法,努力为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公平参与社会创造有法律保障、有政策支持、有工作联动、有跟踪问效、有服务支撑的条件和环境。

     一是深入落实全国人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建议和国务院落实执法检查建议的相关意见,借助各级残工委工作平台,推动落实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二是积极创造条件畅通各级残联组织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商渠道,有效借助各界力量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三是努力完善法律救助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健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国内履约机制。四是围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拓展支持措施,重点配合出台《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加快推动《铁路客车及动车组无障碍设施通用技术条件》、《城市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设备技术标准》等标准的制定。五是推动落实信息交流无障碍措施,配合制定加快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实施意见,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业务无障碍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食品、药品识别信息化工作,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无障碍、电视与网络无障碍服务。六是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落实力度,推动落实服务机构及城乡社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制定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意见。七是完善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管理办法,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管理。八是建设残疾人网上信访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重视解决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进一步强化残疾人教育就业,重点推动普及提升残疾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拓展就业渠道工作

     统筹推动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殊教育、残疾人参加普通教育的引导政策。重点推动特教教师、康复护理人员、残疾人工作者等人才培养,逐步解决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化水平不高、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利机遇,针对残疾人就业能力较弱、就业渠道相对较窄、就业稳定性相对较差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发挥政府、残联组织、社会、市场、残疾人个体多方面积极性促进残疾人就业,在用好已有政策的基础上推动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创新。

     一是启动并推动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机会,重点抓好近8万名实名制登记未入学残疾儿童就学、提高残疾人义务教育入学率、符合条件残疾人参加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等工作,做好助学项目的中期总结工作。二是争取鼓励残疾人在普通学校就学、提高特教教师待遇等政策的落实,积极探索与残疾人就业教育服务密切相关的职业资格、技术职称建设。三是以筹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培养特教教师、康复护理人才、残疾人工作者等人才的学校数量、学科数量,完善一批教育基地。四是加快研制《国家通用盲文标准》、《国家通用手语标准》,做好现行盲文与中国手语的推广工作。五是研究适合不同情况残疾人就业的行业岗位类别,加大力度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完成城镇新增20万就业任务。六是进一步落实中组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等政策,积极争取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的新措施,协助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优惠政策调整,完善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政策,配合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七是突出落实连片贫困地区残疾人的扶贫具体措施,研究推动片区以外特困残疾人的帮扶措施。持续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等工作。八是做好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对口支援和助残服务工作。九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建设一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完成36万就业培训任务。十是完善发挥多方积极性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的鼓励措施和办法,探索建立残疾人产品的市场品牌和营销网络,通过残联主导、市场运作方式,推动政府部门优先采购残疾人产品,鼓励社会优先购买残疾人提供的同类同质产品。

     六、进一步搞好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

     遵循宣传工作重在向外、文化工作重在向下的工作思路,加强中国特色残疾人宣传文化建设,整体谋划、积极做好价值传播、媒体宣传、舆论引导、繁荣事业、激活产业等工作。巩固已有成果,拓展新的领域,创新推介方式,提升传播效果,推动宣传工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有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核心价值观与人道主义思想的宣传工作,巩固共同思想基础,抓好普及读物的编写与推广工作。二是抓住重要事件、重要活动、重大典型、重要热点、重要节点、重要媒体、重点时段等环节统筹谋划全年宣传工作,开展有针对性、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工作,积极创造友爱和谐的人文环境。三是加强涉及残疾人事务社会热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抢占时机制高点、道义制高点、表达制高点,及时传播正能量,降低负面影响。四是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探索打造服务残疾人的品牌栏目或节目,推动拓展政府新闻发布和电视台新闻节目开办手语服务、扶持开设手语栏目,用好用活残疾人公益广告等形式。五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导基层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巩固深化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区)创建工作,推进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六是探索建立“华夏文学奖”等机制,鼓励社会为传播残疾人正能量撰写文学作品、创作诗词歌曲、拍摄影视作品等。七是积极倡导文化助残公益行动,持续抓好百家新闻媒体、百家文艺院团、百家出版机构、百家图书馆、百家博物馆、百所高校等公益助残行动。八是探索创新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特殊艺术人才培养扶持措施,培育壮大残疾人文化创意、书法绘画、编织雕刻、网络动漫等文化产业的交流交易平台、孵化基地。九是充分发挥残疾人艺术团的带动作用,努力实现残疾人文化、艺术资源与力量的统筹联动,培育“我梦最美”等多个残疾人文化的品牌。十是发挥“新促会”作用,巩固壮大宣传残疾人事业新闻媒体队伍,扶持一批优秀的新闻宣传工作者、传播媒体或品牌栏目。

     七、进一步活跃残疾人体育活动,重点推动残疾人自强健身和竞技体育工作

     围绕体育促进残疾人自强健身这一重点,加强残疾人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搞好残疾人健身项目、培训机构、服务平台、活动载体建设。围绕繁荣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搞好竞技项目、优秀人才、教练领队、训练基地、体育装备、运动会的组织建设。配合做好申办2022年冬季奥运会残奥会相关工作,积极发展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努力扩大我国在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中的影响力,进一步活跃和规范各级残奥委会、特奥委员会、聋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

     一是努力把体育促进残疾人自强健身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和全民健身计划加以实施。二是探索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和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传播优势,开发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传播平台,组织策划体育助残公益活动。三是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力争推出一批适合不同残疾人在家庭、社区自强健身的体育项目,重点做好残疾人参加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交流展示活动。加强培训机构和队伍建设,普及健身项目,推广健身活动,举办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四是完善并规范优秀运动员、教练与领队选拔机制,系统推动残疾人体育人才、教练领队队伍的社会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竞技项目、训练基地、体育装备的规范管理,加强残疾人运动员就学、职业培训和就业保障工作。五是精心做好第九届全国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等赛事筹备工作,落实节俭办赛要求,办好预赛、提前比赛及系列锦标赛。六是做好体育国际交流工作,重点抓好索契冬季残奥会、仁川亚洲残运会、世界锦标赛等参赛组织工作,力争佳绩。筹办好残疾人乒乓球世界锦标赛等国际赛事组织工作。七是密切与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单项委员会联络,扩大我国影响,活跃和规范国内各级残奥委会、特奥委员会、聋人体育协会,推动壮大残疾人社会体育组织。八是积极配合做好2022年冬季奥运会和残奥会申办工作,扎实推进重点冬季残奥项目发展。

     八、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推动《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机制和交流平台搭建工作

     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充分发挥和拓展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争取国际资源,服务国内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抓住和搭建重要平台,推动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是借助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平台,精心筹划,统筹推动,争取在2014年APEC北京峰会上落实与残疾人事务相关的活动。二是借助亚欧首脑会议平台,积极促成涉及残疾人发展方面的议题纳入会议日程。三是借助联合国平台,推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机制的常态化,促进国际残疾人事务民间合作机制的建立。四是推动落实第三个“亚太残疾人十年”行动计划,在广州、香港、澳门实施“仁川战略”——环境无障碍建设亚太区示范项目。五是配合国家外交深化人权对话机制,积极开展与世界大国、周边国家的残疾人工作合作交流,力争将残疾人工作纳入中美战略对话、中美人文对话之中。六是巩固中国狮子联会工作成果,争取更多合作项目,开好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九、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服务保障和管理能力,重点推动管理规范化、服务信息化、提升残联服务实力等工作

     围绕加强基础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打牢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围绕提升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管理与残疾人事务信息化服务水平,强化信息化管理系统、信息化服务平台、信息无障碍建设。围绕进一步提升残联组织服务能力和实力,努力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文化发展、体育健身、就业指导、残疾预防等服务实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建设水平。围绕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强规范引导,争取更多社会资金,落实更多助残项目。

     一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础数据库,突出抓好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机关办公、系统管理、会务公开、便民服务、信息无障碍、信息灾备等环节的重点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努力提升残联组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实力。促进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北京按摩医院扩建项目国家立项审批。开展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中国残联信息中心业务用房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推进残联辅具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和适配服务,统筹好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区域中心建设。三是推动残联组织所属单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拓展业务合作领域,努力打造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文化发展、体育健身、就业指导、残疾预防的高水平示范基地。四是做好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残疾人专章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评估,启动“十三五”规划前期准备工作。五是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突出集善工程品牌,开展更多项目,强化内部管理,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不断提升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的公信力。六是严格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修订完善财务、预算、差旅费、基本建设等管理办法,逐步完善计划财务制度,加强监督审计工作。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实践的理论探索,重点推动理论与实践专题研究工作

     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围绕努力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这一重大任务,推动相关政策和推进措施的研究。围绕动态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状况,加强进程监测和调查工作。围绕落实2014年重点任务所涉及的重要文稿、重大课题,做好重要文件、讲话、报告、理论文章等材料的组织工作。

     一是启动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课题研究,力争推出阶段性研究成果。二是完成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文件的起草和实施准备工作,举办残疾人同步小康研讨会暨第八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三是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及其研究培训基地作用,加强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编印《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中国残疾人事业年度发展报告,推动编译出版《残障法律和权益保障》等丛书。四是发布残疾人状况统计报告、监测报告、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年度报告,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五是加强残疾人工作基础数据摸底调查,做好启动全国残疾人状况抽样调查准备工作,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分析体系。六是做好重要文件、理论文章、重要文稿、调查报告起草工作。

     十一、进一步强化残联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提升履职能力,激发专门协会等社会组织活力

     按照国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认真研究落实推动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强基育人”工程,围绕提升残联组织有效履行职责能力,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围绕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建设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专兼职工作者队伍。围绕激发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志愿助残组织工作活力,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助残社会组织。围绕社区、农村残疾人的不同需求,推动相关服务纳入社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之中。

     一是认真研究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措施,推动制定促进和规范助残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二是加强省级和地市级残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专门协会骨干,特别是优秀青年干部、优秀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培训。协调推动党校、干部学院等开设残疾人工作报告或讲座。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1-2015年)》,筹建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基地,联合编制培训教材,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三是贯彻落实中组部有关文件,有效履行协管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责,继续加强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加快建设优秀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优秀领导干部、优秀年轻残疾人工作者人才库。四是活跃并规范基层组织,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推动乡镇、街道配齐配强专(兼)职理事长。探索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推动相关服务纳入社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编写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教材,推动网上学习和能力培训,强化专职委员工作津贴保障措施。五是激发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力,探索法人治理模式,完善工作规范,健全专门协会项目评估和财务监督机制。支持专门协会做好典型引导、活动带动、人才培养、沟通协商、残疾预防、融合发展等工作。六是加强残联组织、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的自治自律机制建设。加强助残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服务管理。开展试点,培育典型,抓好重点项目实施。七是推进志愿助残和残疾人志愿服务工作,筹建全国志愿助残和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健全和活跃志愿服务,精心打造志愿助残和残疾人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志愿助残和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

中国残联办公厅2014年1月8日印发   

 

录入:伊然 添加:20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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