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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就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中国残联
人气:2277
2015-09-22

 

残联厅函[2015]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2015年高招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与往年不同,今年国家首次为残疾学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措施,更多残疾学生,特别是视力、听力和重度肢体残疾学生因此受益,得以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由于目前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的残疾大学生高等融合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大部分学校也缺乏无障碍条件教授残疾学生的资源与经验,为保障残疾大学生入学后能够得到所需的支持保障服务,从而顺利完成学业,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掌握残疾学生信息

  各省(区、市)残联要按照《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15]103号)要求,对本地2015年度考入普通高校,特别是成功申请合理便利措施的残疾学生逐一进行排查,会同教育及考试招生部门准确掌握中重度视力、听力、肢体残疾学生录取院校和专业信息。

  各省(区、市)残联之间要及时进行考生信息交换。考生户籍所在地残联要将本地考入外地高校的学生基本信息及时通报给高校所在地残联,确保高校所在地残联准确掌握每一名中重度视力、听力、肢体残疾学生的信息。

  二、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学生顺利就学

  各省(区、市)残联要指定专人,积极主动做好新入学残疾学生就学工作,按照掌握的新录取残疾学生信息,逐一与残疾学生和所在高校取得联系,详尽了解学生及学校在教育教学、校园生活等各方面的需求及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专家、高等特教学院、特教学校、残联系统相关机构等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要建立长期沟通反馈机制,对残疾学生和学校的临时需求及时协调解决。

  各省(区、市)残联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相关情况,争取政府重视支持。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作用,为残疾学生提供良好的就学保障条件。有高等特殊院校的省(区、市)要充分发挥其资源中心的作用,为本地乃至周边省份的普通高校提供技术支持。省级残联的康复中心、辅具中心等积极为残疾学生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省级残联要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申请国家或省级相关奖学金或助学金。各地还可争取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中重度残疾学生顺利就学。

  三、及时做好总结分析

  各省(区、市)残联在为2015年度新入学残疾大学生提供学习保障条件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做好总结,同时填写《2015年度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为残疾大学生融合教育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为下一步在全国推进残疾大学生融合教育支持保障条件提供依据。有关文字材料请于10月16日前报送中国残联教就部教育处。

  联系人及电话:林帅华 010-66580069

  电子邮箱:linshuaihua@cdpf.org.cn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5年9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2015年度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录入:伊然 添加: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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