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城乡贫困残疾人老有所养但目前有心参保却无力缴费的问题。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祁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县财政、县残联共同为16-59岁的一至三级贫困残疾人全额代缴100元/年.人的养老保险费,县残联、县社保局负责资料审核、确定代缴对象。
据悉,该县2015年申请代缴养老保险的贫困残疾人资料全面通过审核,共10525名1-3级贫困残疾人符合申报条件,为财政与残联代缴养老保险对象,代缴经费105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