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踌躇满志的倡导者

作者:译者:张平
来自:《踏浪残障人电子资讯》
人气:1422
2016-11-14


     格雷姆·英尼斯是一位残障人权益倡导者,他毕生都在不知疲倦地为残障人争取公平公正。这位残障歧视委员会前委员长是本周的“改变世界者”。他接受了记者泽维尔·斯莫登的采访。

     身为职业律师的英尼斯告诉“澳大利亚公益新闻”,由于先天失明,他的职业生涯不得不从底层开始,慢慢才走出了自己的职业道路。

     他通过讲述这段亲身经历为残障群体倡导权益。

     去年7月他结束了残障歧视委员会委员长的任期,但他仍在积极倡导全体澳洲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

     在本周的“改变世界者”栏目中,英尼斯为我们讲述了是什么令他振奋,又是什么令他沮丧,并就澳大利亚的平等问题分享了他的观点。

     记:在结束了残障歧视委员会委员长的任期之后,您仍在积极参与澳洲全民的权利倡导。将来您有什么打算呢?

     英:我想,之所以我要继续在倡导领域如此积极,原因之一就是,虽然我结束了任期,但我的工作岗位却无人接替。

     我把自己介绍成“残障歧视委员会前任委员长”,但是那次在会议上有人认为其实我应该自称“残障歧视委员会真正委员长”。

     由于苏珊·赖安同时还全力以赴地担任老年歧视委员会委员长的全职工作,加之她并无残障生活经历,因而这份工作对她而言就尤为困难了。

     同时,资源日渐稀缺也使委员会无力在残障领域有所作为,此外他们还接到了调研残障人就业情况的工作,这项工作也将因残障人就业领域中的众多问题而耗费大量资源。雇主对于改革十分认真,事实上也在开始接受并着手进行,但是政府却并不配合,一直到另一项调研启动了仍在拖延。

     我们在2005年就已对此问题做过一次调研工作,你可以抹去那时的报告,但是所有的建议却实实在在摆在那里,其中大部分建议除了更改一下日期别无二致。不幸的是这项工作还将消耗委员会更多的资源。

     记:所以尽管你已经不是残障歧视委员会的委员长了,你还是差不多会把履行委员长的职责当作自己的责任吗?

     英:我想有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委员会无力解决,一定程度上,如果有机会我是不会拒绝去做的。

     但是委员会需要具备这种能力,而令人担忧的是政府并未充分支持。

     滑稽的是,苏珊说她只能以兼职身份担任12个月的委员长,而12个月的任期即将期满。所以我倒要看看任期到了以后他们会怎么做。

     我希望他们扭转这一严重失误的决策,并在这个位置上安置一位全职人员。而且我希望这位委员长有着亲身的残障经历,这一点必不可少。

     记:现在我理解你为何要写自传了。

     英:是的,同时我还在树立董事会部长职位的形象,我在争取董事会管理者职务,因为我觉得我有着丰富的战略领导经验,在这方面具有高附加值。

     记:所以你正在逐步远离非营利领域,你不觉得吗?

     英:不觉得,我毕生的心血都投注在社会公正和社会改变的事业中。

     我觉得我不会在其他什么领域负起那样的职责。我在争取加入一个营利和非营利并重的董事会,而我现正在一个提供非营利服务为主的董事会中,我很高兴他们给了我这个机会。

     记:您上世纪50年代出生在悉尼,据我所知,您是先天失明的。作为一位失明者,那时候您在澳大利亚的成长环境如何?

     英:我很幸运得到父母和家人给予的支持。他们对我虽有点儿听之任之,但是,还是会在我需要时给予适当支持,而且和对待我其他的兄弟姐妹毫无区别。

     他们的确让我体验到一个残障人极为真实的经历,而且方法得当,不会让我受到束缚。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做我爱做的事。

     我们社会的一大问题就是对残障人抱以非常负面的态度,以至于为他们设定极低的标准。当然那样的话,对于很多人来说,放低标准就可以使他们达到人们对他们的期望。我们对残障人抱有一大堆的假设,认为他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因此限制了他们的潜力。这就是在我担任残障歧视委员会委员长时经常讨论的议题。

     记:您就读的是常规学校还是特殊学校?

     英:我在特殊学校读了一段时间,但后来是在常规学校完成学业的。

     跟您说吧,我上的特殊学校非常不错,那里的老师责任心强,富有热情,而学校也拥有极为丰富的资源。但是我上学路上要耗费半个小时的车程,因此在成长过程中我从未与邻家孩子交过朋友,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希望能在社区里的学校和邻居家的孩子一起读书。

     记:我了解到您的专业和工作是律师,这项成就让大家印象深刻,但是作为失明者,您在这一领域会遇上怎样的困难呢?

     英:困难很多。我通过了律师认证之后,花费了大量时间寻找工作。经过差不多一年求职面试的失败经历之后,我干了一份公共服务机构的文员助理工作,因为我懂得我必须证明自己远远超过常人才行,因此我决定先进入一家机构,从最基层做起,逐步走出自己的道路,这就是我的真实经历。

     这当然不是一名合格律师的标准职业路。

     记:您是怎样开始成为像残障歧视委员会委员长那样的倡导者的?

     英:我一直在倡导领域工作。我始终渴望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和社会平等,在学校期间就积极参与学生权益倡导活动,倡导学校为学生提供盲文教材和有声教材。我不只是为自己倡导权益,而更多是为处于劣势地位的整个残障群体倡导权益。

     所以我想,正是非营利部门表现出的那种维护社会平等的高尚价值观让我总想投身其中。我已担任非营利董事会董事长达30余年,因此在我成为残障歧视委员会委员长之前已在此领域有了很久的阅历。

     记:当您发现自己要成为残障歧视委员会委员长的时候,您有何感受?

     英:成为委员长让我格外兴奋。这是我得到过的最好工作。这一天赐良机让我可以在澳大利亚社会政策上大书一笔,因此我牢牢地抓住了这个机会。

     记:您觉得您职业生涯中最大的成就是什么?

     英:我在1992年参与了澳大利亚《残障歧视法案》的起草工作。我想那是我所参与过影响最为长远的工作之一。我并不是说这些都是我一个人做的。那些事情从来不是可以由一个人独立做到的。我想另一次重要机遇就是参与改进《国际残障人权利公约》,以及代表澳大利亚出席联合国相关会议。那是无上的荣誉。

     但是我想我所参与的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始终在进行的残障人权利推进工作。比起上世纪70年代我刚刚开始从事倡导工作的时候来说,现在的建筑和交通无障碍情况已经大为改观。现在我们的沟通更为畅通,互联网也让更多事情成为可能。

     我并不是说已经大功告成,但确实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能在此过程中贡献绵薄之力也让我深感自豪。

     记:您觉得这个群体还面临着怎样的困难?我们还需要怎么做才能解决短期内或以后长远的问题呢?

     英:我认为残障人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观念障碍,也就是人们对我们残障人做出的负面假设和限制。如果能够消除这种观念障碍,那么我们所遇到的许多其他的问题和障碍也将迎刃而解。

     正因如此,在我离开委员会之后,我就主动做了一件事,主持“观念基金会”,目标旨在通过电视和媒体改变人们对残障人的态度。我相信其他许多事情也将随之发生改变。

     记:这件事很难做到,对吗?您认为社会大众愿意正视这种问题吗?

     英:我认为过去这是很难的,因为我们从不听取残障人的心声。我希望做的就是让残障人讲述我们自己的故事,讲述我们鲜活的人生,告诉人们我们怎样做事,怎样参与社会活动,向社会明确地表达我们希望承担社会角色的愿望,无论是纳税人、公民、父母还是员工。但是我们却因人们的负面想法而无缘这些社会角色,因此我们不得不与这些想法进行长期斗争。

     记:是什么激励着你坚持你的工作?

     英:我想是我对社会公正和社会改变的热情激励着我。近一个月来,最为振奋人心的就是布里斯班市议会宣布他们所有的公交车都做到了对残障人完全无障碍化,100%的车队达到目标,而且比计划提早七年之久。在我看来,他们能做到的,全国所有的交通部门就都可以做到。

     听到这些成功案例我感到十分振奋和庆幸,因为我深信这些事都是残障人通向融合与全纳社会之路上的里程碑。

     就在最近,参议院刚刚通过了一项表决,准备对残障学生开展调查,其中一部分就是集中处理残障学生对虐待的申诉。

     记:我们已经在Yooralla上看到了关注虐待事件的视频。您认为我们方向正确吗?是否真正直面这许多问题了?

     英:我认为是的,但是在暴力和虐待问题上我们仍然差得很远。这一问题在残障群体中十分严重,并且只是上述观念局限的一种表现。

     过去几年间更为普遍的一个问题就是对女性的家庭暴力。然而这一问题中并未受到评论者认识的一点就是残障女性受到的家庭暴力远比普通人群更为严重。如你所见,我们又一次被人抛在脑后。我认为教育调查是很好的措施,但是这并非真正的进步,而只是一项调查。我们需要的是对教育领域投入更多资源,以及用更好的态度对待残障人。

     把人装入牢笼或软禁起来,或是在地板上拖着走,是绝对无法接受的,无论对方残障与否。我们需要通过调查来揭露这些事情,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改变那些惯常做法。

     记:您追求的终极梦想是什么?

     英:我的终极梦想就是残障人拥有合法的社会地位,无论作为员工、父母、公民还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参与者,进而,残障就是社会存在的一部分,残障不是一种异常现象,而只是人类社会的组成部分。

     我想这也是所有真正残障权益倡导者的终极目标。如果我能为此目标做出些许贡献,那我记:不胜荣幸。


录入:伊然 添加: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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