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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障人士难胜任公务员,做盲校教师也不可以吗?

作者:胡欣红
来自:新京报
人气:117065
2019-04-15


       近日,一名视障人士的求职经历引起媒体关注。他叫郑荣权,是全国第一批、浙江首位使用盲文试卷参加普通高考,并被普通大学录取的视障大学生。前不久,他报考了南京市盲校的教师岗位,好不容易参加考试渡过重重难关,并且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名列第一位,却因视力达不到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不少人质疑招聘教师必须符合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是否合理?

       据悉,郑荣权是先天视障人士,视力只有0.05。但他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精神令人由衷的敬佩。让特殊人群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是对他们最好帮扶。既然郑荣权可以凭自己的努力为社会做贡献,为什么就不能给一个机会呢?有感于此,网友们认为这样的体检规则太教条了。

       平心而论,南京市盲校只是按章行事,并不存在故意刁难的情形。但郑荣权之所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也是情非得已。“我希望不要因身体条件而剥夺我进行下一步招聘程序的机会。决定要报名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不符合体检条件,但如果我知道我不符合我就不去的话,我就没有可能去任何一个事业单位。无论是什么规定,总得合理吧。”

       一言以蔽之,问题的焦点在于招聘教师必须符合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是否合理。

       按照现行文件要求和制度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招聘程序中有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师招聘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产生什么异议,但遇到郑荣权这样的特殊情况,就暴露出问题:视障者无法胜任公务员岗位,难道当一位盲校教师也不可以?

       尽管视障可能会在学生管理、课堂纪律等方面带来困扰,但对于习惯了“黑暗世界”的视障人士而言,并不能以常人的视角审视,这些困难在他们看来或许并没有太大挑战。相反,身为视障人士应该更能了解视障学生。不仅如此,如果身残志坚却能和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的视障老师,其示范作用将是对残疾孩子的莫大鼓励。

       基于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盲协主席李庆忠曾在全国两会上多次呼吁,视障人士可以胜任教师工作,且在教授视障学生时还有着独特的优势,但他们却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限定望而却步,无法从事教师工作。

       从事实来看,视障人士未必不能胜任盲校老师的工作。而站在法律角度审视,教师招聘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也值得商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此外,《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均没有对教师体检标准作出具体的要求。

       事实上,郑荣权的遭遇并不是个例。近年来,有关教师资格视力或身高等限制引发了多起舆情,不合理的“身高门槛”已经松动并被陆续摒弃。目前,郑荣权没有被拒绝也没有被录用,只是被南京市盲校告知等通知,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沟通协调,力争妥善处理。

       我们期待郑荣权的事情能圆满解决,但绝不能止于特事特办。教师岗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是否合适,相关部门有必要以这次事件为引子,重新研究并修订,帮助包括视障人士在内的残疾人顺利实现他们的教师梦。


录入:伊然 添加: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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