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图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的通知

作者:
来自:中国残联
人气:18433
2020-10-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自2017年以来,中国残联连续成功举办了三届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各地残联高度重视此项赛事,积极组织广大基层专职委员踊跃参赛,全方位检验了专职委员学习实践成果,进一步提升了专职委员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高、残疾人满意的基层专职委员队伍,全面检验广大基层专职委员的综合素质与服务能力,中国残联决定将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作为推动基层残联深化改革和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每年持续举办。今年将举办第四届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第四届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

       二、竞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残联组联部、中国残疾人杂志社、“专职委员在线”平台

       三、竞赛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党建知识、时事政治、相关政策法规、专职委员基本业务知识等。

       四、竞赛形式

       本届知识竞赛的初赛和决赛均采用线上形式举办。知识竞赛相关规则、指南和流程,可登录“专职委员在线”网站(www.zzwyzx.com)或“专职委员在线”微信公众号查阅或下载。

       五、竞赛时间

       初赛:2020年11月中旬,决赛:2020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赛人员

       (一)初 赛。

       参加初赛的人数不受限制,各地要将本次比赛作为推动基层专职委员深化理论武装、加强学习、增长知识、提升能力的重要手段,作为专职委员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线上竞赛便捷、灵活、开放的优势,积极组织广大专职委员参与。参赛人数将作为衡量各省(区、市)推进基层残联改革、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决 赛。

       决赛由各省级残联自行组队参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联合组队参赛)。初赛结束后,各省(区、市)残联参赛优秀选手成绩将及时反馈省级残联,供各省级残联在遴选确定决赛选手时参考。每个参加决赛的省级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名残疾人选手,截至2020年12月1日所有选手应至少持续在岗从事专职委员工作1年以上。曾参加过往届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决赛和获得“学习之星”的选手,不再参加本次决赛,但可以参加初赛、获得本届“学习之星”称号。

       决赛采取淘汰制,最终决出优胜代表队。决赛通过网络直播,各省(区、市)残联要积极组织专职委员、残联工作人员、专门协会人员、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观看,积极参与,为选手加油点赞。

       七、奖项设置

       本次知识竞赛设立组织奖、团体奖和个人奖,所有奖项由中国残联颁发。

       (一)组织奖。

       以省级为单位,按照初赛参赛人数统计排名,同时参考该省(区、市)各市(地、州、盟)参赛率以及“学习之星”入选人数,综合排名前六名获组织奖。

       (二)团体奖。

       根据决赛成绩,产生冠军队1个,亚军队2个,季军队3个。

       (三)个人奖。

       根据初赛成绩,总成绩前100名获专职委员“学习之星”: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中国残联将为荣获团体奖、组织奖的省级残联和荣获个人奖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为荣获团体奖的代表队选手和个人奖获奖选手颁发奖金。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残联组联部 李经纶,010—66580399 

       “专职委员在线” 刘国阳,024—23285288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20年10月21日


录入:伊然 添加:2020-10-27
<<上一条 >>下一条
友情链接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20中国盲人协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