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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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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残联康复部
人气:2280
2022-03-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国办发〔2021〕50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部署,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决定选择部分地区设立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以下简称重点联系地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选择若干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作为重点联系地区,示范引领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探索创新残疾预防新经验、新技术,为提高残疾预防水平,推进行动计划高质量实施提供支持。

       二、工作任务

       重点联系地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率先高质量完成行动计划任务目标。

       积极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和《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建立强有力的行动计划实施推进机制,健全完善相关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加强部署、实施,力争在优质高效完成行动计划提出的任务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创出一批好经验。

       (二)大力推进残疾预防科技创新。

       针对有效防控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疾病、伤害等致残以及提升残疾康复人服务质量,大力实施科技攻关,着力推进重大疾病、伤害防治及残疾人康复等领域科学研究、科技成果与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力争在残疾预防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上取得一批新成果。

       (三)积极发挥残疾预防前哨和示范作用。

       主动承担行动计划实施监测、成果展示、经验交流等任务,配合做好全国残疾预防工作调研、业务培训、宣传等工作,力争在示范、引领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服务全国残疾预防工作大局上作出积极贡献。

       三、申报与审批

       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集中评审、择优确定的方式,遴选、确定重点联系地区。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强烈参与意愿和健全的工作机制。

       2. 残疾预防工作基础好,在防控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疾病、伤害等致残以及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方面有较完善的服务网络、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较好的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承担过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地区予以优先考虑。

       3. 在残疾预防科研或科技成果与先进技术转化应用方面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保障条件。

       4. 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属地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较强的残疾预防意识、较高的参与热情。

       (二)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以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名义申报,由残联组织具体承担申报事宜。申报地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书(见附件2),逐级上报至省(区、市)残联、中国残联。

       2.审核推荐。省(区、市)申报材料直接报中国残联,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申报材料由省(区、市)残联负责汇总,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不超过1个市(地、州、盟)和1个县(市、区、旗)作为推荐对象,于4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残联。

       3.确定。中国残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根据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择优选择拟确定为重点联系地区的地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正式确定重点联系地区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设立重点联系地区是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和提升残疾预防水平的重要机遇,各地要对重点联系地区申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对照申报条件开展评估,明确申报意向,向政府领导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开展申报,鼓励、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特别是承担过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县(市、区、旗)做好申报工作。

       (二)认真把关,确保质量。各地在参与申报的同时,要切实按要求做好市(地、州、盟)、县(市、区、旗)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基础好、意愿强、措施硬,能代表本省(区、市)残疾预防先进水平的地区遴选、推荐出来。

       (三)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各地要在深入调研了解本地残疾预防工作状况,科学研判形势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编制申报书,全面、准确提供相关情况。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群众所需,聚焦破解工作难点、痛点、堵点,研究、提出重点联系地区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措施,使其真正符合实际,能够有效发挥提升残疾预防水平的实效。

       联 系 人:宫蕊、常利娟

       联系电话:010-66580397、66580214(传真)

       邮箱地址:gongrui@cdpf.org.cn

       附件:

       1. 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申报表

       2. 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申报书编制提纲

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录入:伊然 添加: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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