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20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文化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中国残联、文化部决定,在2012年继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均等的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依托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场地,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体育活动,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用先进文化丰富残疾人的精神世界,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的作用,提高残疾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残疾人群众文化和特殊艺术加快发展。
二、活动周主题
共享文化放飞梦想。
三、活动组织
残疾人文化周以基层城乡社区残疾人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为主要形式,由省(区、市)残联与文化厅(局)共同组织,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以及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因地制宜组织残疾人就近、就便开展各种活动。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以各地为主举办,不搞全国统一的开幕式、闭幕式。
四、活动内容
(一)着力推动基层各项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利用社区、乡镇文化站点、农家书屋等举办文化知识讲座、读书演讲比赛、康复知识咨询、健身技能辅导、趣味运动会等适合残疾人广泛参与、深受残疾人欢迎的文体活动;在各种棋类比赛、乒乓球、羽毛球、轮椅太极拳、轮椅柔力球、钓鱼等活动中动员残疾人广泛参与,组成较为固定的活动团队,定期举办活动,组织残疾人走出家门,通过参观展览、游览等形式,亲身感受祖国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进一步发挥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和各级图书馆的作用,指导残疾人更好地阅读学习;通过组织讲座、读书会、座谈等活动,开展“新时代的雷锋精神”、“道德的力量”等专题演讲会;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把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和加强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残疾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
(三)开展各种文艺演出活动。组织本地残疾人艺术团体走进社区和乡村,走进残疾人福利企业、特教学校,开展文艺演出活动;鼓励和吸收在文艺方面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参与各项公共文艺演出活动;文工团、说唱团、歌舞团、曲艺团等文艺团体可组织各类艺术讲座,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
(四)组织各种展览展示活动。充分利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和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组织举办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集邮、手工艺品(如剪纸、编织、雕刻等)展览或现场才艺展示活动;在各地举办的各种文化节、艺术展览、展示活动中,要广泛吸收残疾人创作的艺术作品,要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种公共文化艺术展示活动。
(五)组织电影展映活动。针对残疾人看电影难的实际情况,协调电影发行和放映机构举办残疾人电影专场,或协调电视台的影视频道,举办残疾人题材电影展映活动。针对盲人看电影难的问题,组织志愿者为盲人讲电影,开展“讲电影进家庭”等活动。
(六)推进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组织大中学校的学生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与残疾人家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协调公共图书馆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提供送书上门等文化服务,努力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残疾人文化周对于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经费上加大投入。各地残联和文化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精心实施。要明确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把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各地要把开展基层社区、乡村残疾人文体活动作为文化周的重要阵地,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残疾人参与的覆盖面;做到有计划安排、有专人负责、有活动保证,让残疾人乐于参与、方便参与、在参与中受益;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主题活动,要加强不同地区间的文化交流。
(三)重在基层,加大覆盖。各地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可集中在2012年6月至8月间的一时段内举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每个月的一周或一天时间定时定点举办各种文化活动,突出文化活动的常态化、经常性。文化周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重点是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吸引更多的基层残疾人参与,使文化周成为残疾人身边的舞台和日常的活动。
(四)巩固品牌,总结经验。各级残联和文化部门要注意挖掘和利用现有文化资源,鼓励、吸纳残疾人广泛参与,将残疾人文化周这一品牌活动,按照定期与日常、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下去;要注意培养本地的人才和队伍,加强分类指导,培育一批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典型。要通过现场会的形式,总结探索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的有益经验。
(五)展示风采,做好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及时报道文化周活动,宣传残疾人乐观向上、自强自立的精神,进一步营造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地于2012年5月底前将本地文化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送至中国残联宣文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云骐
电话:010-66580113
电子邮箱:xwb@cdpf.org.cn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文化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宣文文化周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2012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