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残联、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残疾儿童“机构+家庭”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努力满足残疾儿童多样化康复服务需求,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权益。
通知要求为因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程度较重等原因不能进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提供“机构+家庭”康复服务。同时,对服务形式、内容、补贴标准、实施主体予以明确,要求年度康复服务不低于10个月,其中,上门服务不少于5个月,次数不少于10次,在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次数不少于20次;补贴标准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要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选派有资质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为残疾儿童定期提供上门服务及在线康复指导,为残疾儿童长期居家康复提供有力支持,保障残疾儿童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康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