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按其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七级至十级伤残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期满允许终止。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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