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1.1西藏海拔高,紫外线照射强,是我国白内障致盲高发区,也是世界上少有的高发地区之一。全区盲人约3万名,其中,白内障盲人1.4万名,且每年新生1500名左右。
1.2西藏经济欠发达,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全区除拉萨市外的地、市医院均无独立眼科,74个县医院均无眼科门诊;加之患者经济承受能力差,交通闭塞,致使大批白内障盲人得不到复明。
1.3广大农牧区信息传播途径和手段相对落后,科普读物匮乏,群众缺少眼保健及防盲治盲意识。
1.4“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一期,通过组派医疗队、援建县医院眼科、培训眼科医务人员,极大地促进了西藏防盲治盲工作,但仍不能有效控制白内障致盲。
2.任务目标
2.1五年施行1.25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将西藏建成无白内障障碍区。
2.2援建18个狮子会眼科中心,其中8个地级、10个县级,形成西藏自身白内障复明工作体系。
2.3培训40名眼科医务人员,提高眼科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2.4开展眼保健教育与公众宣传,提高公众防盲意识。
3.主要措施
3.1组织管理
卫生部项目办公室和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负责协调该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监督管理及核拨经费。
3.2制定方案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残联要依据2000年全区眼病抽样调查结果,将全区白内障盲人基本状况、分布情况登记造册,据此制定方案,分地区、分阶段对所有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盲人施行复明手术,有一例做一例。
3.3提高年手术能力
通过援建“狮子会眼科中心”及组派医疗队等措施,提高年手术能力,有效控制白内障致盲。
3.3.1援建“狮子会眼科中心”
——地级眼科中心:8个。对自治区人民医院眼科和全区7个地、市人民医院已有眼科设备、器械进行更新、补充,建立“狮子会眼科中心”。每年每个地级眼科中心至少完成12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80%。
——县级眼科中心:10个。选择10个人口密度相对较高、交通方便的县建立“狮子会眼科中心”。每年每个县级眼科中心至少完成8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80%。
3.3.2组派医疗队
每年组派1批医疗队赴农牧区,每批医疗队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不少于800例,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0%。
3.4壮大眼科医疗队伍
3.4.1人员培训
为“狮子会眼科中心”及“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一期援建的四所医院眼科进行人员培训。五年共培训40名眼科医务人员,使其掌握白内障囊外摘出手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技术。
3.4.2对口支援
卫生部项目办公室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对口支援医院的选定和人员选派工作。内地眼科技术力量较强的医院指派1—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生赴西藏工作一年,协助对口支援的新建“狮子会眼科中心”开展白内障复明工作,培训当地医生。
3.5提高公众防盲治盲意识
3.5.1深入开展“爱护我们的眼睛”预防保健教育活动,使全区广大青少年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保护视力、减少眼疾侵害。
3.5.2组派宣传教育小分队赴农牧区,利用当地有线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眼保健知识,发放宣传品,分配眼药水,对眼疾患者进行初步筛查并指导就医。
3.6提供经费支持,扩大复明人数
3.6.1手术耗品
各级眼科中心及各类医疗队手术所需人工晶体、缝线和粘弹剂等耗品由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免费提供。
3.6.2地级眼科中心
8个地级眼科中心设备、器械更新、补充费用,由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提供。
3.6.3县级眼科中心
新建10个县级眼科中心费用,由卫生部项目办提供。
3.6.4人员培训
经费由卫生部项目办承担。
3.6.5医疗队
经费由中国残联项目办承担。
3.6.6宣传教育
经费由中国残联项目办承担。
3.6.7手术补贴
各级眼科中心及各类医疗队手术补贴(包括常规检查、常规用药、手术敷料等费用),每例手术平均200元,由自治区政府承担;
3.6.8病员筛查及输送
病员筛查和组织输送等费用,由病员所在地县政府解决。
4.实施进度
第一年度建立8个地级“狮子会眼科中心”并培训医务人员,组派医疗队;第二年度建立10个县级“狮子会眼科中心”并培训人员,组派医疗队;第三、四、五年度组派医疗队、宣传教育小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