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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建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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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2

 

      (五)基础设施建设

      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是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的载体,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职业培训、托养、文化体育、法律等服务的重要场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家对发展残疾人事业更加重视,残疾人参与社会的意识普遍增强,要求“平等、参与、共享”的愿望越发强烈,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紧迫性、必要性更加突出。

      根据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中央7号文件提出的“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1)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全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初步建立,为基层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基础性服务提供了基础条件。据201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鉴》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共计2544个。其中,省级综合服务设施70个,市级综合服务设施308个,县级综合服务设施2166个。

      (2)为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下,中国残联作为主编部门,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写了《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业务用房界定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康复指导、文体活动、辅具供应、法律服务六类,并按照服务人群将市级城市和县级城市(或建制镇、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分为两级四类,确定了相应的建筑标准。该标准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3)为贯彻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各地积极开展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机构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建成380个专业康复机构和47个托养机构。

      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提高了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为构建残疾人服务体系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起步晚、底子薄,存在的问题仍十分突出:

      一是供给和需求差距大,据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数据统计,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覆盖率分别仅为33%和不足1%;

      二是现有机构基础条件差、规模小、业务不完整,难以完全发挥作用;

      三是社会参与不够,现有民办机构生存困难。

      1.主要任务

      为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的任务是: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布局,改善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全面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国家提出的战略发展目标,为了按期完成这个目标,必须把握住“十二五”这个发展关键时期。残疾人事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必然的选择,必须加强作为“硬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任务如下:

      (1)“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每个省、市、县都拥有一个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基础性服务网络的优势。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为集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康复指导、文体活动、辅具供应、法律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并承担对下级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乡镇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等服务。为了促进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建立系统规范的残疾人基础性服务网络,地级城市和县级城市(或建制镇、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需要在现有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按照《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

      (2)按照残疾人事业“两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大部分地区要建设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机构,初步构建残疾人基础设施骨干框架,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奠定残疾人服务体系坚实基础。为了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国办19号文件精神,推进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设施规范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国残联已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残疾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规划》,制定了《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旨在利用中央补助投资支持残疾人专业康复、托养设施建设。

      残疾人专业康复设施是以康复医学为基础,运用医疗、工程、教育、职业、心理、社会等康复手段,对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服务,提高或恢复其功能,使他们能够重返社会生活的场所,是残疾人康复的示范窗口和技术资源中心,包括康复中心、聋儿康复中心和辅助器具中心。三级康复机构是有机的整体,上级康复机构具有指导下级机构的职能,三级机构之间还应有双向转介服务功能。

      残疾人专业托养设施是残疾人托养的示范窗口和技术资源中心,其基本任务包括:为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开展日常生活技能训练,培养并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功能康复训练;组织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与教育,帮助残疾人获取职业资格,提升就业能力;进行就业前适应性训练,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适应能力,增强就业信心;组织残疾人通过简单生产劳动,从事与残疾状况和职业能力相适应的工作,达到辅助性就业的目的。

      2.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联合推进

      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国办19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事业的发展,把残疾人康复和托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将残疾人综合服务、康复、医疗卫生、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建立以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残联、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落实划拨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等项目要素,有效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2)科学规划,整合资源

      各级残联要重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工作,综合考虑当地残疾人的需求和财力状况,量力而行、合理规划。应充分考虑现有相关的医疗康复机构、社区服务机构、特殊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资源,做到功能不重叠、相互有配合,逐步形成有机的整体。对于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应建未建、规模未达标和无障碍设施不健全的地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新出台的国家建设标准进行新建、扩建和改造,新扩建的综合服务设施可以与其他设施合并建设。

      (3)完善制度,创新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基本建设制度,规范运作。

      二是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保证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

      三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中国残联已经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和问卷调查,开展《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在有关标准正式出台前,各地建设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时应按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理念创新,引入现代化管理方式,建立适宜而稳定的运行机制,包括建立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运营模式。

      (4)培养人才,建设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是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条件。各级专业康复和托养机构要创造吸引人才、激励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残疾人事业。要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包括高等院校、国家级康复机构等资源,加强康复和托养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建立高水平的专业化队伍,提高为广大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大对社区康复和托养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

      (5)完善政策,改善环境

      一是逐步将残疾人及其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落实和完善残疾人医疗保障有关政府补贴的政策。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各类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政府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残疾人现状、残疾人事业成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残疾人、支持残疾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通过积极完善财政、金融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业,建立有利于民间参与的投资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的格局。

      (6)把握动态,夯实基础

      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对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予以重点扶持,各地要把握机遇,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省级残联应督促所属市、县,认真填报残疾人基础设施台账,并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中国残联计财部,便于中国残联掌握项目的动态情况,及时向国家发改委申报中央补助资金,促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顺利实施。

      (六)统计与监测

      残疾人统计的任务是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状况和残联系统的业务工作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统计形式包括为收集残疾人工作情况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制发的各类定期、不定期报表和组织的各种专门调查、问卷调查以及运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开展的调查。从广义上来说,残疾人统计包括残疾人日常工作统计和残疾人专项统计调查。各级残联设置统计机构或明确统计主管部门并设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承担残疾人日常统计工作的开展。大型的残疾人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如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等,通常成立或设置专门机构单独组织开展。

      1.统计

      本部分所说的统计工作,主要是指以为收集残疾人工作情况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制发的各类定期、不定期报表为主的残疾人日常工作统计。

      残疾人统计工作是残疾人事业和国家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全面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及时客观评测残疾人工作成效和问题的职责。伴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残疾人统计工作更加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统计数据,统计需求急剧扩大。与此同时,残疾人统计对象规模巨大、结构复杂、变化频繁,统计内容日益广泛、多样性显著增强,统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艰巨。而残联系统的基层统计工作基础薄弱,统计能力和统计需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源头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1)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残疾人统计在宏观决策和残疾人工作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具体任务如下:

      第一,根据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健全和完善统计指标,制定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标准。

      统计制度和标准是统计工作的龙头,是科学统计的前提。残疾人工作涵盖残疾人的方方面面,社会化工作方式也使得残疾人统计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指标设计复杂。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统计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支持,但统计指标设置也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指标庞杂、核心指标不突出;指标之间不相配套;报表种类多、基层负担重等等;特别是部分残疾人业务领域缺少基础统计数据,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此外,目前全国没有建立统一规范的、可供相关部门和地区遵循的统计指标标准,各业务部门、地区自行统计的基础数据五花八门,缺乏科学性、逻辑性、平衡性。

      改善现有残疾人统计指标体系,积极构建标准完备、指标完善、方法科学的统计工作体系,是“十二五”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公信力、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科学准确依据的基础性工作。

      第二,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提升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水平。

      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逐步完善,残疾人统计工作任务、难度和复杂性不断增加。但是,当前的残疾人统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难以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通过继续加强基层统计台账建设,提高残疾人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业务和统计工作的有效管理,提高数据的报送审核效率和数据质量,提升残疾人统计工作的水平和效能,满足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实时掌握和管理基层业务工作进展的需要。

      (2)主要政策措施

      第一,制定统计指标和标准,提高统计的科学性、适用性。

      “十二五”期间,要改革过去统计工作指标体系“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片面追求“五脏俱全”、面面俱到的设置模式,下决心删除过时、用处不大的指标,建立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相适应、科学简约的统计指标框架体系。强化综合协调,消除业务分割,避免重复交叉,节约统计成本,提高数据效率。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统一规划设计,优化统计指标结构,合理控制统计指标数量,按照易于获得、便于理解和抗干扰性强的原则,构建科学、适用、简约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其涉及残疾人的统计工作中设立残疾人相关基础指标,推进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我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与涉残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

      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残疾人统计口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数据标准应用管理规范。协调解决与相关部门之间、各业务部门间统计之间、各地区或区域之间统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加快统计标准体系建设和管理。

      第二,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效能和数据质量。

      基层统计台账是统计数据的基础和源头,统计基础不扎实,技术手段再先进,统计工作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统计数据质量也难以真正提高。各地残联要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电子化业务台账,改善基层统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把台账作为业务工作和统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基层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残疾人统计数据整体质量。在基层台账的基础上适时开展统计季报制度,提高残疾人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对业务工作管理的辅助支持作用。

      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准确完整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各级残联业务部门要与综合统计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加强统计能力建设,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统计工作的主动性和适应性,使统计数据真实反映业务开展情况,发挥统计在业务开展和工作管理上的服务、指导和监督作用,实现业务工作与统计工作的相互促进,更好更快地适应“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要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进一步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应用中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武装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以满足统计业务需要为目的,进一步强化统计信息化与统计工作的结合。建立健全一套涵盖报表、台账、数据报送、审核、发布等内容的残疾人事业统计系统,实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业务和统计工作的有效管理。

      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及目标值,完善数据审核评估规则,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合理性、统一性进行审核,不定期对基层统计数据进行抽查。严把源头信息质量关,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

      第三,加强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

      要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强化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打破多头管理、重复交叉的业务统计实施模式,建立集中采集、统一处理的统计报表制度体系,统一布置和填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残联系统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体系、统计方法和统计工作规程,尽量避免或减少临时增加调查项目,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是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各级领导需要统计部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政策研究和业务部门及社会公众也需要越来越多的统计信息服务。各级残联要规范统计数据的发布和使用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要加强数据的分析与研究,提高数据的分析与服务水平,加强数据成果的利用,为领导和业务工作决策提供数据参考。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报刊、书籍、磁介质和网络等形式,及时广泛发布相关统计资料,更好地为各级党政领导、残疾人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第四,推进统计工作队伍建设和发展。

      队伍建设是统计工作的核心问题。统计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要完成这些任务,关键是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计队伍建设不仅包括统计主管部门和统计人员,也包括各级残联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和各部门业务工作人员。努力钻研残疾人业务工作,学习统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是“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对各级统计人员与业务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各级统计人员和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适应残疾人工作的需要,相互之间通力协作、紧密配合,保证统计数据真正反映业务工作发展,实现统计在业务开展和工作管理上的服务、指导和监督职能,从而实现残疾人业务工作与统计工作的相互促进。

      各级残联要结合自身实际,按要求合理设置统计岗位,配备和培养统计人员,为他们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统计专业知识进修及培训的机会,重视稳定统计队伍;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残联业务部门和统计部门的业务与统计培训,重点放在残疾人业务培训、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分析和信息化能力培训等方面,着重提高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力。

      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管理,积极支持统计部门开展工作,建立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将统计工作纳入业务相关人员的考核范围;要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保障基层统计业务经费,加强基层以统计信息化为重点的基础建设,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完善基层统计工作机制,夯实统计数据采集基础,加快推进基层统计工作的制度化和标准化。

      2.监测

      1987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随后中国残联建立,《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残疾人事业有了一个大的发展。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发布。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在抽样调查基础上掌握残疾人状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之后,鉴于未来十几年是我国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残疾人各方面状况也会发生变化,而大规模残疾人调查周期长、花费大,不可能经常性开展,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残疾人状况的变化情况,为相关政策、规划及业务工作的调整、评估提供依据,中国残联、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决定利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资源,建立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系统,开展年度监测工作。

      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在31个省、市、自治区开展,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734个县级样本中各抽选一个调查小区作为国家级监测样本单位,对该小区已定性的全部残疾人及其家庭状况进行监测。经专家研究讨论,确定国家级监测样本约2.4万残疾人,涉及2.1万户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城乡比例和残疾人构成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相同。监测内容依据残疾人小康指标体系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主要指标确定,包括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状况,涉及残疾人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社区服务、无障碍环境、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内容,问卷有100多个指标。

      自2007年开展年度监测工作以来,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均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报道,并收录于年度《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蓝皮书。监测报告为国家有关残疾人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了数据支撑,并为进一步分析预测残疾人状况变化与发展趋势,评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监测工作也是对国家有关社会发展与人口调查统计体系的重要补充,是促进残疾人实现小康、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

      (1)主要任务

      中央7号文件明确提出了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的目标,同时明确要求“加强残疾人状况的调查、统计、监测”。 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的监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统计和监测,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及时跟踪残疾人事业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主要措施

      第一,充分认识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年度监测工作。

      欲知残情冷暖事,监测到户进万家。是否有鲜活可信的数字说话,是否察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衡量一个地方残疾人工作是否扎实的重要内容。残疾人状况监测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继续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完善激励机制,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稳定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

      监测工作的内容包括监测员省级培训、监测对象名录核对、底册编制、现场入户、填写问卷,以及对问卷编码审核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程序性、技术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不但要有求真、务实的态度,而且要求有科学、严谨的业务素质,各种基本保障条件必不可少。各地残联必须做到人员、经费、各项保障“三落实”。

      第三,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

      监测数据质量是监测的生命线,确保监测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的核心。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已进行了4年,取得了丰富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数据,对制定相关政策、指导残疾人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监测工作的进行,也出现了样本老化、低年龄组残疾人空缺、外来和新生人口中的残疾人未进入监测范围等问题,影响了监测资料的完整性和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因此,亟须对调查样本进行轮换和适当调整补充。2011年度残疾人监测样本的调整补充、工作模式和程序都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大体相同,是一次小型残疾人口抽样调查。要认真做好2011年度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确保“十二五”监测样本数量和监测工作质量。统计部门要积极支持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入户监测工作;卫生部门对有关残疾预防、康复医疗等指标的监测和分析给予指导。

      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重要的任务目标,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是实施保障与提供服务的前提和基础,监测指标要适时增加“两个体系”的有关重要指标。通过监测,动态掌握残疾人小康实现情况,及时掌握“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根据监测数据对“两个体系”建设成效作出评估。同时,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报告,实现信息共享。

      在确保年度监测工作的同时,要积极筹备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推进残疾人监测、抽样调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录入:伊然 添加:20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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