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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建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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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2

 

      (二)法制建设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是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依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十二五”时期残疾人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1.立法工作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十一五”期间,我国残疾人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对《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强化对残疾人的权利保障;《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具体内容;批准我国加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并通过履约进一步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制定通过《残疾人就业条例》,相关部门启动了无障碍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制定以及《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各地积极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制定和修订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地方法规、规章和优惠扶助规定。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行政、社会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为配套,以扶助优惠残疾人的规定为补充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和维护残疾人权益奠定了良好法制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二五”是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机遇期,根据我国立法工作的整体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立法工作,使残疾人事业的主要领域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主要措施有:

      一是在相关法律的制定、修订过程中注重对残疾人权益的保障。在精神卫生法、社会救助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积极加强对残疾人现状与需求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残疾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立法建议,促进相关法律纳入更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内容。

      二是基本完成《残疾人保障法》配套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按照《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完成无障碍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制定工作,完成《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促进我国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和残疾人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适时研究制定其他配套行政法规的可行性。

      三是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按照《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努力谋求突破和创新,完成《残疾人保障法》地方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和修订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使残疾人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是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涉及残疾人的相关立法和重要事务中,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不容忽视,也不可替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通报相关信息,积极征询并充分尊重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涉及残疾人利益的重大立法和政策制定,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享有监督的权利。

      五是加强残疾人立法基础理论研究。积极解决残疾人立法基础理论研究薄弱问题,开展残疾人政治权利、民事权利、刑事责任减免等方面的研究,为相关立法提供依据,并积极与立法机构沟通协调,促进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保障残疾人权益。

      2.法律实施和监督工作

      《残疾人保障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残疾人权益保障开始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20年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合协调的残疾人工作机制,法制建设、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无障碍建设等各项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国际上赢得广泛赞誉。但是,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残疾人保障法》中的一些规定在实践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侵害了残疾人的利益,损害了法律权威;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予以解决。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执法视察是各级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有效方式,是人民政协开展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十一五”期间,各级人大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调研活动6000余次;各级政协开展执法视察、调研活动5000余次。通过这些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有效促进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依法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力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工作将从注重立法转向立法和法律实施监督并重,努力推进《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充分发挥《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作用。主要措施有:

      一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确保国家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着重解决一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问题,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专产专营问题,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问题,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等。要深入研究这些重点、难点问题的症结所在,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三是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各级政府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总结推广《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经验,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认真评估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方式。“十一五”期间,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残疾人对普法工作的需求,中国残联及时制定实施了《全国残疾人联合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各地也积极制定实施了本地区普法宣传教育“五年”规划。 同时,努力把《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作为一次向社会宣传普及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知识。《残疾人保障法》修订通过后,中宣部、司法部、中国残联、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司法部、中国残联、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残疾人保障法》卫星远程普法讲座,各地通过举办学习讲座、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新闻通气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务求《残疾人保障法》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和残联还利用奥运会、残奥会、全国助残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和活动契机,开展送法进街道、进社区、进特殊教育学校、进残疾人福利企业、进残疾人家庭等活动,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社会各界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五年来,各级残联共举办各种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近30000次,印制发放普法宣传材料近5000万份,举办各类普法宣传培训班1万余个,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150多万人。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残联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亟待加强的一项工作。“十二五”期间,要加强领导,强化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是政府责任、全社会义务的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残疾人普法宣传教育见成效、残疾人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上水平。主要措施有:

      一是将《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及时制定实施残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利用《残疾人保障法》实施20周年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注重发挥新媒介在普法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二是切实做好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将《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各级政府的法制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加强政府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残疾人事业的了解,提高其在实际工作中自觉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制定残联系统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的具体计划,逐级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各级残联工作人员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根据国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要求和残联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探索建立残联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估考核体系,切实提高残疾人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科技工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助推器。残疾人科技工作的目的就是研发和利用科技成果,帮助残疾人弥补身体上的缺陷,改善其功能,提高他们“平等、参与、共享”的能力,使更多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十一五”期间,通过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精神,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的理念,残疾人科技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2006年5月,中国残联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开展《科技助残行动计划(2006-2015年)》,以帮助解决残疾人迫切需求为目标,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研制系列高科技产品,直接服务于残疾人,让残疾人分享科技进步的成果,推动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辅助器具等领域的创新和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几年来,在中国残联和中国科学院的共同推动下,“科技助残”项目课题单位在多个领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已经实施课题23个,参与单位达到23个之多。行动计划的开展不但研发了广大残疾人急需的“新型盲文印刷系统”、“便携导盲系统”、“抗感染导尿管”等成果,中国残联系统科技人才队伍也通过国家科技队伍的引领帮助,得到了进一步锻炼和加强。

      2008年,中国残联第一次以项目组织单位的身份承担了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关键技术支撑体系及示范应用》。该项目致力于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共性关键技术、残疾人社会化信息服务平台支撑体系、残疾人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创新模式等在内的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建设的研究,积极推进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的研发、推广与应用,旨在建设一个无障碍的和谐社会环境,实现残疾人与信息社会的和谐发展。项目包括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核心服务支撑平台、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服务关键技术及信息资源支撑、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数字化交互关键技术及产品、残疾人信息无障碍综合业务应用服务示范、残疾人重大赛事与活动信息无障碍技术服务示范、残疾人信息无障碍社区服务示范等6个课题。项目实施期3年,总经费为1495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4957万元,自筹资金10000万元。中国残联组织23家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始终坚持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不断推进信息无障碍事业创新发展,在信息无障碍核心关键技术、服务支撑平台、数字交互产品、信息资源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并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2008-2010年北京福祉博览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0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等重大活动中开展了服务示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广泛的关注和好评。

      残疾人科技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与广大残疾人的需求相比差距较大,科技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科技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残疾人科技领域著名的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还不够紧密,科研成果的转化机制还不够完善。

      1.主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尽快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让残疾人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提高参与社会的能力,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的残疾人科技工作任务是: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工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这是历次残疾人事业五年纲要中第一次提出科技工作任务,充分体现了新时期中国残联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期待。

      2.主要政策措施

      为实现“十二五”科技工作任务,把残疾人科技工作做得更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实施科技项目,开展科技创新

      争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支持,发挥中国残疾人信息和无障碍技术研究中心作用,重点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项目,即以我国残疾人康复的紧迫需求为驱动,建立一个面向广大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面向康复机构的残疾人康复应用示范、面向社区与家庭的残疾人康复应用示范和残疾人康复档案服务应用示范三大应用示范,重点研发与推广各类与残疾人康复相关的产品与系统,并形成满足我国残疾人需求和自主创新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目前,中国残联已正式向科技部报送了项目建议书。同时,积极配合中国科学院继续实施《科技助残行动计划》。

      (2)推广科技成果,服务残疾人群

      《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关键技术支撑体系及示范应用》项目已经结题,《科技助残行动计划》项目中已有6个课题通过了验收。下一步,要发挥所有项目参与单位的优势,积极做好有关成果的转化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得到国家及社会各界持续性的支持,使有需求的残疾人能够尽早享受到科技成果带来的便利,将科技为残疾人服务落到实处。

      (3)建立科技项目库,夯实项目基础

      为更多地反映残疾人的科技需求,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科技项目,“十二五”期间,中国残联拟建立科技项目库,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信息纳入其中,同时完善项目规划、立项和评估机制。

      (4)建立科学标准,完善技术体系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结构和企事业单位研究残疾鉴定、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辅助器具、信息化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和技术体系,建立全国残联系统的标准化统一工作机制。

      (5)重视科技工作,开展科技活动

      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应从满足广大残疾人的需求出发,组织社会各界力量或利用自有研发能力,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直接服务于残疾人及残疾人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地开展残疾人科技工作。重点是推动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辅助器具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实现科技成果为残疾人所用。同时,通过科技项目的实施,积极选择好合作企业,尤其是与那些更加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企业合作,培育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为残疾人服务的企业和产业品牌。

      (四)信息化建设

      全球已进入信息时代,信息化不仅提高了效率,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深刻影响着人类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已成为不可逆反的历史趋势。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任务要求。“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政务网站建设、信息资源建设、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化作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已经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1.主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将信息化提到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位置,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对信息化趋势的肯定和重视。 “十二五”期间,必须抓住机遇,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便残、惠残的信息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主要任务是:以服务基层、面向残疾人为宗旨,完善残联信息化基础设施,全面推进重点业务领域信息化应用,实现与国家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资源共享,加强残联系统网站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快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建设,积极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2.主要政策措施

      (1)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中国残联和省级残联两级动态、实时的数据采集、交换和管理平台。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是我国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设施,2005年正式启动建设,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初步具备了承载部门业务应用的能力,一些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应用已在政务外网上运行,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各级残联依托互联网初步实现了系统内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除西部一些偏远区县外,全国绝大部分区县残联实现了网络覆盖。康复、教育领域及统计、残疾证办理等业务已实现网络版软件部署,各类业务系统用户上万人。但是,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基础设施整体还比较薄弱,地区发展水平还不平衡。“十二五”期间,将依托国家政务外网,统一规划网络互联规范,逐步推进“中央-省”二级信息网络在政务外网上的部署,形成纵向跨地区、横向跨部门的网络互联,建设完备、可靠的网路安全保障机制,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快速、安全、可靠的信息高速公路,解决信息安全性低、资源利用率低、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难等问题。

      (2)建设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

      “十二五”期间,信息化协同将成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之间最重要、最有效的工作模式。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建设“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库”,是在“十一五”“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基础上,收集全国所有可探知的残疾人人口综合信息,主要包括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残疾人证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信息,加大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采集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残疾人数据资源的共享程度,为残联系统、政府部门、涉残单位、残疾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共享服务。

      以国家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为契机,进一步建立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与公安、社保、民政、卫生、扶贫等部门和单位数据的共享交换机制,使残疾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助等制度时切实享受普惠加特惠的政策扶持,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3)开发、整合残疾人信息资源,利用中国残疾人服务网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的信息资源公共服务。

      “十一五”期间,中国残联及省级残联网站建设基本完成,成为服务于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在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针对残疾人的信息化服务和信息无障碍水平还比较欠缺的矛盾,2010年在科技部《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关键技术支撑体系及示范应用》项目的支持下,建立了中国残疾人服务网,网址为www.cdpsn.org.cn。网站建设的目标是汇集各级残联、政府、社会各界有关残疾人的信息资源,打造一个强大的应用服务交互平台和统一权威的信息发布窗口,对持有残疾人证的用户开展多形式、个性化的网上信息服务。

      “十二五”期间,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继续加大残联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残联政务信息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加强完善网站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健全网站评估体系和工作制度。利用统一搭建的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开展地方信息资源库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开展涉残资源的开发利用。要通过吸引多元化投入,充分利用中国残疾人服务网这个平台,探索残疾人信息服务社会化模式,做好爱心捐赠、创业扶助、政策法规、辅助器具、远程教育、康复知识、就业指导、无障碍互动游戏、残疾人数字图书馆等栏目的内容建设和延伸服务,满足残疾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各级残联要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要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继续推动政府公共服务部门网站无障碍技术服务与示范,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改善残疾人公平获取信息环境。

      (4)继续完善基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十一五”期间,各级残联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201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22个省级残联设有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残联信息技术专业人员127人;地市级残联共有信息技术专业人员587人;县级残联共有4687名干部从事信息统计工作。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系统工程。为确保信息化工程发挥整体效应,各级残联党组、理事会要重视信息化工作,积极组建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落实职能、编制,落实人员、经费,切实承担起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职责。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研究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信息化统筹和协调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成败关键取决于是否有一支敬业、奉献的高素质专业技术队伍,要加大各级残联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养和培训,对各级残联业务人员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技能的普及培训,切实有效地提高残联系统人员计算机应用整体水平。

 

录入:伊然 添加:20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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