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英语教育专业面向全国单独招收盲人学生的函
教学司函[2012]20号
贵州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贵州盛华职业学院要求对盲人考生实行单独招生的请示》(黔教呈【2012】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所属贵州盛华职业学院英语教育专业从2012年起面向全国单独招收盲人学生。现就做好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你厅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强对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审核招生章程,加强招生办法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和录取结果公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二、请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加强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沟通,要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和鼓励盲人学生报考,切实体现对盲人学生的关爱。
三、面向盲人单独招生可不做分省招生来源计划,单独招生计划纳入经你厅核定的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内,招生专业为适合盲人学生学习的英语教育。招生计划为60人。
四、录取工作结束后,请你厅指导贵州盛华职业学院认真总结,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我司。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2012年盲人考生“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是国内第一所公益慈善大学,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光明天使基金的直接资助下,该学院专门为盲人提供免费高等教育,主要是培养技能型、创新型盲人人才。经贵州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教育部同意,我校2012年面向全国应往届及三校(中职、技校、职高)视障类残疾学生进行单独招生。为切实做好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盲人学生。
2、考生应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应往届三校(中职、技校、职高)毕业生,或具有具有同等学历的盲人。
3、报考人员须是持有各省、市级残联核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能独立生活和学习的视障类残疾人员。
二、招生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计划 |
人数计划(名) |
学制(年) |
光明天使学院 |
中英文电子文秘 |
30—60 |
3 |
三、报名办法
(一)个人报名:
1、登录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下载《贵州盛华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进行打印。考生须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贵州盛华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邮寄书面材料:
(1)报名表:《贵州盛华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5)考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一份(A4纸)。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并提供电子版照片。
(7)报名考试费:学校公益性办学,免收考试费。
(8)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3、通讯地址:
贵州省惠水县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光明天使学院:邮编550600
4、直接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书面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暴力手续。
(二)集体报名:
考生可以由所就读学校集体报名。报名学校直接与我校联系,其余方法同上。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2012年4月20日。
五、测试方式
(一)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凡符合我校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邮寄或随带报名所需的材料。每位考生可填报一个专业。
(二)资格初审: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
(三)测试方式:学校单独封闭命题,单独组织考
1、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总分450分;
2、考试内容:参见《贵州盛华职业学院面向盲人考生单独招生考试说明》(语文、数学、英语)
3、考试形式:笔试;
4、由学校组织各学科专家命题、阅卷。
5、答卷方式:
(1)盲文:现行盲文
(2)明眼文:统一字号、字体,大字卷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2年5月14日—5月15日
日 期 |
|
|
上午 (8:30—11:30) |
语 文 |
数 学 |
下午 (14:30—17:30) |
英 语 |
|
2、考试地点: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六、录取方法
(一)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面考虑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执行2012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三)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有特长的考生。
(四)根据生源情况,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时,学院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五)整个考试及录取工作在2012年6月31日完成。
(六)凡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录取。
七、实施进程安排
程序 |
日程安排 |
日期 |
考生报名 |
考生来校及网上报名时间 |
|
考生测试 |
审核考生信息,发放准考证 |
2012年5月12—13日 |
文化课考试(笔试) |
2012年5月14—15日 | |
录取公示 |
在学校招生就业网及贵州省招生考试网上向社会公示录取名单 |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12年6月下旬 | |
入学注册 |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
见录取通知书 |
八、学制、学历及待遇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生入学后,学校对贫困盲生实行“三免三提供”的助学方式,即免除所有的学费、书籍费、住宿费,提供一定的生活费、学习用品、每年寒暑假往返学校与生源地1000元以内的交通费。在校期间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接受同等管理。学历证书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九、附则
(一)本实招生简章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二)本招生简章由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咨询方式
1、登录贵州盛华职业学院网站(www.forerunnercollege.com)查询“单独招生考试”事宜;
2、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接待及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854—6323333、
光明天使学院电话:0854—6323069、
传真电话:0854—6220002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2012年3月1日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2012年盲人考生“单独招生考试”
选拔实施方案
2012年我校将针对盲人特殊群体专业实施单独招生考试,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特制定盲人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要“关心特殊教育事业”。为了更好的发展盲人教育事业,进一步扩大盲人受教育群体高校招生自主权,选拔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技能的盲人学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开辟盲人高等教育的新途径,填补特殊教育系统中继续教育的空白。
二、组织工作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杨绍先(副校长)
成员:饶舞林(光明天使学院院长)
农 政(招生就业中心主任)、
田行钊(学生处处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二)命题和测试:以不同考试科目组成单独招生考评组和命题考务组,各组由若干名考评人员(含组长1名)和工作人员组成。测试命题及考评组名单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负责制定本专业单独招生测试方式及测试内容。
(三)成立监督机构:单独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小组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双重监督,学校成立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小组为单独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三、招生范围
(一)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三校(中职、技校、职高)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盲人学生,所有报考人员须是持有省、市级残联核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能独立生活和学习的视障类残疾人员。
(二)招生专业(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计划 |
人数计划(名) |
学制(年) |
光明天使学院 |
中英文电子文秘 |
30—60 |
3 |
四、报名方法
(一)个人报名:
1、登录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下载《贵州盛华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进行打印。考生须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贵州盛华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邮寄书面材料:
(1)报名表:《贵州盛华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并提供电子版照片。
(6)报名考试费:学校公益性办学,免收考试费。
(7)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8)到我校招生办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书面材料。
(二)集体报名:
考生可以由所就读学校集体报名。报名学校直接与我校联系,其余方法同上。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2012年4月20日。
(二)报名通讯地址:
贵州省惠水县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光明天使学院; 邮编 550600
六、选拔测试
(一)申请报名:凡符合我校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邮寄或随带报名所需的材料。每位考生可填报一个专业。
(二)资格初审: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
(三)测试方式:学校单独封闭命题,单独组织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总分450分;
2.考试内容:参见《贵州盛华职业学院面向盲人考生单独招生考试说明》(语文、数学、英语)
3.考试形式:笔试;
4.由学校组织各学科专家命题、阅卷。
5. 答卷方式:
(1)盲文:现行盲文 、双拼盲文
(2)明眼文:统一字号、字体,大字体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2年5月14日—2012年5月15日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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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 (8:30—11:30) |
语 文 |
数 学 |
下午 (14:30—17:30) |
英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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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贵州盛华职业学院(考生多的省市可申请单独设考点)。
七、录取方法及时间
(一)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面考虑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执行2012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三)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以及学生干部。
(四)根据生源情况,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时,学院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五)整个考试及录取工作在2012年6月31日完成。
(六)凡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同意后录取。
(七)单独招生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待遇完全相同。
八、实施进程安排
程序 |
日程安排 |
日期 |
考生报名 |
考生来校及网上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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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测试 |
审核考生信息,发放准考证 |
2012年5月12至13日 |
文化课考试(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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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公示 |
在学校招生就业网及贵州省招生考试网上向社会公示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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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12年6月下旬 | |
入学注册 |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
见录取通知书 |
九、学制、学历及待遇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在校期间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接受同等管理。学历证书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学校对盲人学生实行“三免三提供”的助学方式:免除贫困学生的学费、书籍费、住宿费,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学习用品费、每年寒暑假往返1000元以内交通费。
十、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一)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所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小组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报名,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二)本实施方案由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2012年3月1日
附:学校乘车路线
(1)火车站——学校:贵阳火车站乘203公交车——花溪公园(转乘惠水大巴)——惠水客车站(专程通校巴士)——学校。
(2)汽车站——学校:贵阳市金阳客车站(乘惠水大巴)——惠水客车站(专程通校巴士)——学校。
(3)机场——学校:贵阳龙洞堡机场(乘机场大巴)——终点站(打车至新发装饰市场,转乘惠水大巴)——惠水客车站(专程通校巴士)——学校。
(4)自驾车——学校:贵阳——青岩方向,进入惠水县城,在惠水财政局右转往长顺方向行驶,沿路有路标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