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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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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1

 

     2008年以来,中国残联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指引下,积极培育协会进一步强化服务创新、融入工作大局、增强组织活力、促进全面发展;各级残联认真贯彻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和整体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专门协会高举人道主义旗帜,肩负光荣使命,强化思想自觉、事业自信、责任担当,重在自身能力建设,实行融合式发展战略,创造了健康活跃和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建设,活跃协会工作

     目前,全国市区(县)两级残联已建立专门协会15万个,占应建的94%,4000多个协会进行了社团登记,占28%。各级残联驻会的盲人、聋人理事增加了28%。协会领导班子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2006年,中国盲协率先开展社团法人登记试点,成果显著、经验可循。2011年,中国聋协、中国肢协、中国智协、中国精协相继完成社团登记,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模式;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改进服务手段,主体地位得到加强,代表性更为突出,法人意识、服务意识、维权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有法可依,募捐渠道有所拓宽;社会影响力日渐显现,国际形象明显提升。协会配合残联中心工作,开展了更有特色、更具实效、更贴近基层残疾人需求的各项活动;盲协、聋协、肢协工作积极活跃,智协、精协获得较快发展。

     二、坚持发展方向,培育良好环境

     中国残联遵循朴方名誉主席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贺信精神,突出“协会主体地位”,重视协会发展。各协会不负重托,“勇敢担当起本类残疾人利益代言人、服务组织者和权利维护者的角色”。残联组织的“共性”更好地在协会的“个性”中得以体现;贯彻海迪主席“珍惜专门协会法人登记来之不易的机会,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展示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形象”的指示;按照新宪理事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组织活力和发展动力、增强亲和力和感召力、增强国际合作交流影响力、增强自我教育和管理能力”的要求,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协会在建设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中国残联着力培育专门协会,明确工作定位、制定指导原则、形成有效机制;残联各业务部门积极支持协会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与协会形成良性互动,为协会建设创造了更为有利的环境;协会坚持“残联领导、部门配合、协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推动创新,使协会更加务实、更好发挥独特优势,得到残疾人和社会的好评。

     三、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整体能力

     协会配合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残疾人组织“强基育人”工程,着力素质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协会组织;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延伸,展现出生机和活力。调研能力显著提升。各协会把提高调研能力摆在能力建设的重要位置,各类调研报告数量质量大幅上升,部分调研成果被吸纳到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提案和建议之中,为残疾人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学习能力普遍提高。各协会深入开展读书学习文化活动,内容丰富、特色突出、形式多样,使学习能力成为协会基础能力建设的标志。维权能力得到增强。各协会把维权能力建设作为强化职能、发挥主体作用的核心内容,推动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相关规章和服务自律标准,使协会在维权实践中长才干,在自我发展中强素质。对外交流能力得到锻炼。协会积极参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工作,出色完成各自“影子”报告,即《关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国履约报告的非政府组织报告》,为我国的履约报告顺利通过审议做出了贡献,也树立了良好国际形象;加强与国际组织交流合作,参加“消除障碍·促进融合”国际论坛等活动,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国际影响力。

     四、倡导创新融合,推动事业发展

     创新融合发展是协会建设的基本经验,也是五年来协会快速发展的成功路径。各协会之间实现融合。五个协会坚持融合理念、突出特色、科学发展,形成了协会协同办事的优势。共同设立项目评估和监审委员会,积极探索协会法人治理模式。五个协会分别成立志愿服务队,协同开展社会助残公益活动。协会与残联部门及地方工作实现融合。业务部门坚持服务理念,形成良性互动;各协会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西部,积极开展拾遗补缺项目,创造事业整体发展新局面;加强与地方残联合作,融合地方资源,联合开展影响广泛的特色活动,推动地方协会发展。协会与社会组织实现融合。各协会“认真研究社会组织运作规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同社会组织的联合与合作,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发展模式,做好引领示范,提高工作水平。

     五、贯彻大会精神,实现四项目标

     在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以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为主题的新时期,协会保持头脑清醒,坚持自强自律,直面存在问题:协会社团法人登记后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尚不够完善;协会发挥社会组织示范作用的能力仍不够完备;协会组织建设、人才培育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协会“三项职能”的履职水平还不够到位。为了充分体现协会组织主体作用,协会要全面贯彻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实现四项目标。

     (一)围绕 “强基育人”工程,实现学习型协会目标。按照朴方同志“发扬民主、增长才干、教育自律”的要求,协会要加强思想建设,着力素质建设,增强组织建设,加大作风建设,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围绕品牌化活动项目,实现服务型协会目标。协会要以多样性品牌活动项目凝聚人心、服务残疾人,强化能力建设,帮助指导基层,活跃地方协会。

     (三)围绕社会化科技助残,实现创新型协会目标。协会要推动创新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加大科技助残。加强评估监审,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形成长效机制。

     (四)围绕社会服务理念,实现社会组织建设示范目标。协会要坚持与社会组织联系与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突出协会特殊优势,“站在更高的起点,以更开放、更积极的心态走向社会”。

 

录入:伊然 添加: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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