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二00八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来,围绕残疾人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方面,制定出台了《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举措,从而为包括广大残疾人在内的亿万民众自主创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舞台。为残疾人多渠道,多领域,充分就业提供了更多可能和机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残疾人就业特别是以自主创业带动就业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存在着一些阻碍残疾人自主创业的问题。因而,如何进一步营造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环境是值得全社会以及残联组织特别是各专门协会和广大残疾人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
残疾人自主创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特殊状况和弱势地位,使他们在自主创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阻碍远远大于健全人,这就需要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而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原则性意见多,具体扶持政策少,可操作性差。致使残疾人在创业过程中享受不到应有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廊坊市霸州有一位盲人,自幼喜欢摆弄机械,心灵手巧,动手能力强,有敢闯敢试的精神。几年前,创建了一家残疾人和老年人用品用具公司,所生产的盲文标牌、塑胶盲道、折叠式盲杖、多功能治疗床等大都是他自己设计出来的。由于他自己就是一个盲人,所以制造出来的产品很适合盲人使用,广受盲人欢迎,其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近两年,他很想增加产品研发力度,扩大生产规模,希望在经营用地、税费减免、资金支持等方面得到一些帮助,可相关部门却以没有具体政策规定等为由百般推脱,致使他的生产经营始终难以发展壮大。
二、难以得到资金支持。一些残疾人有创业的热情,也具备相应的能力,但大都缺乏启动资金,非常渴望得到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支持,更盼望能享受到残联扶贫资金的优惠扶持。然而,由于缺乏对残疾人的了解,一些先入为主的陈旧观念甚至偏见成为横亘在残疾人面前一道难以跨越的高墙。加之残疾人难以提供有效的抵押财物,致使残疾人无法得到创业所需的资金支持,使他们空怀一腔创业激情,只能将创造幸福生活的美好理想与实现人生价值的抱负压制于心。
三、“玻璃门”现象也是制约残疾人自主创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残疾人事业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改善残疾人生活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各级残联组织围绕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权益保障等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渐成风尚,人道主义精神日益深入人心。然而,由于长期形成的陈旧观念和偏见以及因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差异,致使社会上还存在着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完善,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等有悖于和谐社会建设和科学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在残疾人自主创业上来,最典型的就是所谓“玻璃门”现象。残疾人自主创业,没人说你不行,口头上还大加赞赏,表示支持,然而一旦涉及到一些具体问题,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即便是残疾人拿着相关文件寻求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的支持帮助,即便是残疾人有着良好的诚信口碑,要想办成一件事也是难于上青天。他们会被各种似是而非、外热内冷、有形无形的“玻璃门”挡在厅堂之外,看得到里面的风景,但就是让你无法进入,这就是残疾人自主创业所面临的尴尬境遇。
四、残疾人自主创业还需要有一个和谐良好的家庭环境和人际环境。调研中,一些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反映,要想自主创业,首先要面对的是来自家庭成员的阻力:不理解,不支持,怕担风险,是每一个残疾人在创业之初都会遇到的麻烦和困扰。父母的不理解,兄弟姐妹的不支持,夫妻一方担心一旦创业出现闪失,落一个鸡飞蛋打,甚至倾家荡产的惨局,即便是冲破了这些阻碍,走出了一条成功的创业之路,还要面对来自家庭成员的牵扯与干扰,利益的平衡,亲疏远近的关系摆布,管理上的情理纠结,都必将影响到事业的发展,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到事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损失甚至破产倒闭。
除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残疾人在创业过程中同样面临一个人际关系问题。由于残疾人自身条件限制,无论是在创业之初,还是在日常经营中,都需要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帮助。残疾人的弱势地位决定了他们创业的基础十分脆弱,一旦处理不好这些关系,或者得不到他人的体谅与理解,就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业务发展,使他们的经营陷入困境。调研中许多残疾人创业者对此都有切身体会,也是他们的难言之隐。
如何进一步营造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环境
第一、提高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伴随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残联的辛勤努力下,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广大残疾人已由单纯的受助者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者,残疾人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意识日益提高,参与社会生活和创业热情十分高涨,涌现出一大批自主创业的典型事例。
自主创业不仅可以改变残疾人自身命运,使他们从贫困,封闭中摆脱出来,在创业的奋斗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价值,而且他们还可以吸纳其他残疾人到自己所办的企业就业,使更多的残疾人自食其力,为解决残疾人就业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他们在自主创业过程中所体现出的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奋发进取的精神必将形成强大的社会感召力,激励更多残疾人走自强之路,向社会展示残疾人的风采,进一步赢得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尊重,从而推动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社会文明水准不断提高。所以,我们要站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来看待残疾人自主创业的重要性和意义所在。
第二、进一步优化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各级党政领导要更加关心重视残疾人自主创业,领导的重视与关怀,可以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有效保障。
政府职能部门要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为残疾人合法、可行的自主创业提供便利,需要进一步完善税费减免、专产专营等残疾人就业保护制度,在土地使用、场地设施建设、残疾人员工的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应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制定措施,建立多元化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机制,以鼓励和帮助有创业热情和能力的残疾人走上自主创业之路。使残疾人真正享受到应有的优惠和帮助。
各级残联应针对残疾人自主创业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好帮扶协调工作,为残疾人自主创业服好务。
第三、家庭、社会多一分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理解与支持,为残疾人自主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人际环境。残疾人在家庭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就更渴望得到他人的理解。他们的弱势地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身体有着某种生理上的障碍与局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残疾人啥都做不成,他们往往在某一方面有着过于常人之处。只要我们给他们多一分理解,多一份支持,他们同样会找到适合自己的人生舞台,其中就包括利用自身特长去开创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无论是家庭成员间还是社会方方面面的人士,都应树立平等,尊重的现代残疾人观,给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一个和谐良好的家庭、社会人际环境。
第四、树立典型,大力宣传,为残疾人自主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典型模范,他们的创业经验,奋斗过程以及在创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精神品质,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和示范带动作用。各级残联应注意发现典型,大力扶持。政府应通过召开表彰会等形式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典型予以表彰奖励,从而激励残疾人奋发向上,在创业中实现自身价值。
宣传部门和各种媒体也应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力度,让全社会了解残疾人自强风采,倡导社会尊重理解残疾人的新风尚,为有志于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舆论环境。笔者就曾在当地电台开设了一档名为“爱在人间”的热线直播节目,每周六晚上播出。这档以关注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为主要内容的热线节目以其独有的风格与魅力赢得了社会的好评。“爱在人间”就邀请了包括曾荣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盲人优秀代表秋云、创办国内第一家盲人钢琴调律公司的陈燕等一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成功人士走进直播间,他们乐观进取的人生态度和坚韧不拔的创业历程感动感染了无数听众,他们的故事让健全人感佩不已,从而多了一份对残疾人的理解与尊重;同时,也让残疾人听友从中受到启示,获得力量,树立了自信。有许多残疾人就是在他们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精神的感召下,树立了人生的信心,走上了自强之路,有的还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公司。“爱在人间”一度成为当地一档收听率很高的品牌栏目。包括京、津、鲁、豫、川、桂、粤、等省市的许多残疾人朋友都在网上坚持收听这档节目。
总之,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是一条在更高层次上解决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需要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强精神,调动主观能动性,善于利用自身特长,把握机遇,勇于做自主创业的弄潮儿。全社会也应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站在人道主义和新残疾人观的立场上,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为残疾人自主创业进一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广大残疾人同胞生活得更有质量,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