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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自:福建省残联
人气:2352
2017-07-20


闽残联康复[2017]48号


各设区市残联、教育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人社局、质监局、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为做好“十三五”期间残疾人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6〕5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闽政〔2016〕56号)精神,制定《福建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福建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辅助器具是帮助残疾人补偿、改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生活参与能力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我省有221万残疾人,逾1/3有辅助器具需求。“十二五”期间,通过组织实施辅助器具服务方案,为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21万余件,培训辅助器具专业服务人员千余人次,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由于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我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工作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服务需求远未普遍满足。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2015年)显示,我省有近19万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未得到基本的辅助器具服务。

     为做好“十三五”期间残疾人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较完善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形成保障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的政策体系,显著提升辅助器具服务能力,改善服务状况,使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将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质监、医保等部门按职责做好辅助器具产业规划、服务机构建设、服务政策保障、专业人才培养、辅助器具质量监督等工作,推动我省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各级残联接受政府委托组织开展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救助项目,协调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保障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实施方案,做好协调、指导、监督、考核。

     (二)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保障政策

     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探索将基本的治疗性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全面推行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中央及省级财政经费为实施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提供补助。各级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残疾儿童、持证残疾人获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省级补助基础上提标扩面。

     (三)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充分发挥残联、民政、卫生计生等系统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支持民办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发展。

     加强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建设,着力提升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服务示范等能力。按《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65-2013)及相关要求,完善市、县(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及以下辅助器具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推动“福乐辅具适配中心”建设和福乐视障服务工作,每年对15家“福乐辅具适配中心”每家给予3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大力推进社区辅助器具服务,发挥基层卫生专业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作用,广泛开展辅助器具需求调查、信息咨询、转介、宣传等。

     (四)提升辅助器具服务专业化水平

     加强辅助器具服务人才培养,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辅助器具相关专业或课程。建立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办法,推进上岗及认证培训,通过学历教育、技术培训、学术交流、技能竞赛等方式提升辅助器具服务能力。完善假肢师、矫形器师、听力师等辅助器具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规范化培训。

     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辅助器具知识培训。鼓励建立专项技能实训基地,加强实用辅助器具服务技术的推广。

     完善辅助器具服务标准、规范,加强评价、监督,全面推广辅助器具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

     (五)促进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完善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手段,引导、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参与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流通和适配服务。

     以信息共享、人才培养、适配服务、产品与技术交易、质量监督、企业孵化、闽台合作为基本内容,建设全省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促进平台,为辅助器具产品研发、政府采购、人才培养等提供支持。

     加强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加大辅助器具关键共性技术、先进实用技术和残疾人亟需辅助器具的研发力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培育具有我省特色品牌。

     (六)推进辅助器具应用与交流

     强化辅助器具服务的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有效衔接和交互作用,以需求为导向,应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手段,推广辅助器具应用。开展辅助器具资讯服务与交流。建立“福建省残疾人辅助器具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动态管理。

     制定福建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产品目录并推广应用,推动辅助器具企业的品牌建设,加强辅助器具生产企业和服务机构的互联互通。

     以海峡两岸残疾人交流活动为平台,加强与港澳台地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互动交流。

     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宣传节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知识读本等方式,提高公众对辅助器具的认知,推介辅助器具新产品、新技术、新理念。

     四、经费

     (一)中央及省级经费

     用于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为重点的救助服务;用于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宣传、教育、推广等。

     (二)地方经费

     使用范围与中央经费相同,并保障相关工作经费。

     五、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18年省残联组织进行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中期检查,2020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各地要组织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第三方绩效评价,上报中期和全面绩效评估报告。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录入:伊然 添加: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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